辽宁黑老大:刘涌。
刘涌,原任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致公党沈阳市直属支部主委、第十二届沈阳市人大代表。自1995年末组织初步成立至2000年7月被警方打掉,刘涌黑社会团伙共计作案47起,致死、致伤42人,其中1人死亡、16人重伤。原沈阳市正、副市长慕绥新、马向东等高官因与刘涌有染,充当保护伞,纷纷落马,判刑。2003年12月22日,刘涌被判处死刑,当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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