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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规矩将与单位评优挂钩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8-22 07:46:21 字号:TT

    日前,青岛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称 《意见》)要求,要紧紧抓住“人、车、路”等要素,加强和创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并严格落实政府责任,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努力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道路沿线重大建设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机

制,推动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机制,对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和通车运行。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机制,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实行市和区(市)两级挂牌督办。对在重大道路隐患的排查整改方面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意见强调,要建立重点车辆户籍化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安全隐患。要建立完善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月清机制,督促企业及有关责任人依法接受处理。要逐步实现GPS在大中型客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的全覆盖,实现企业监控平台与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教育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实时监督,纠正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对未按规定安装GPS或未接入全市联网联控系统的车辆,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

    意见要求,要实行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建立驾驶人安全驾驶信誉机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逐步实现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与职业准入、交强险费率、单位评优等挂钩。建立安全文明驾驶人评选、违法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和重点车辆驾驶人退出机制,对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大中型客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和校车驾驶人,要吊销其从业资格,并由公安部门纳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刘振兴 陈 刚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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