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政府新闻办18日晚间23时许向媒体通报称,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日对8月12日发生游客食物中毒的酒店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三亚国光豪生度假酒店处以货值十倍的罚款,罚没款共计人民币679800元,同时没收可疑食品蛋炒饭的食品原料。
据了解,三亚国光豪生度假酒店在8月12日的餐饮经营活动中,致使141名食用者发生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予以三亚国光豪生度假酒店行政处罚,其中包括没收可疑食品蛋炒饭的食品原料鸡蛋、香米、冻什菜粒等;没收违法所得61800元;处以货值十倍(最高处罚倍数)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618000元(以上两项罚没款共679800元)。
与此同时,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其中包括落实食品及原料的采购验货和索证登记制度,无非法采购或使用未经索证、标示不全、过期或变质食品及原料的行为;要加强对餐饮加工、制作、传送、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善相关设备设施,确保加工尤其是冷菜加工过程中的清洁安全等。
上述两部门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餐饮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检查中发现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的企业和个人,将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