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震霆
法律界人士:
争产案或陷入拉锯战
这一案件的发展引发了法律界的讨论。有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霍家争产案有可能陷入一场拉锯战。就算是遗产执行人的身份官司有一个了断,但有关财产的争夺官司可能还会继续上演。“清官难断家务事”,就算是断也要根据法律一条条来界定,家族财产的分配涉及许多具体的细节,也不可避免会让家丑进一步外扬。
也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由于霍家在香
遗产执行人之战
来龙去脉
弟告兄引发财产争夺案
据香港媒体报道,霍震宇控告称,早在1978年,霍英东就立下遗嘱,指定由霍慕勤、蔡源霖夫妇、霍震寰以及霍震宇出任家族遗产执行人,随着霍慕勤丈夫去世,家族遗产执行人减少为3个,加之霍慕勤年迈,遗产执行人实际上就是霍震寰和霍震宇兄弟二人。
其实,为了避免出现子女争夺家财的情况出现,霍英东在遗嘱中有特殊规定,各房妻子和子女具有特定的遗产分配,由遗产执行人负责管理20年,其间每名家人每月享受固定生活费。在霍英东去世后,家族成员走上诉讼争产之路。
霍震寰要求签家庭协议
霍震宇指出,霍震寰于2007年至2008年间要求三房人签署四份家庭协议,承认他个人拥有家族企业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350万股、3间总值7亿港元的离岸公司全部股份,及3个与父亲联名持有的7.3亿港元存款银行户口。其中一份家族协议列出属于遗产的珠宝清单包括红蓝宝石、翡翠及其他价值连城的宝石,霍震寰声称总值9000万港元,并会自行决定如何分配给三房各成员。
最后二房及三房成员全部签署家庭协议,并获分配5亿港元遗产,唯独霍震寰所属的长房兄弟姐妹及母亲吕燕妮拒绝,霍震寰遂于2008年7月与长房兄弟姐妹开会,声言拒绝签协议的成员将“一无所获”,只能每月从遗产支取款项。
霍震寰声称海外公司股权及户口资产,价值仅14.36亿港元,但霍震宇认为估值远不止此,要求胞兄公开信息交代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