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为了解决停车位不足的情况,岛城出现了一些立体停车场。在辽阳西路和连云港路路口,一家企业也在门口安装了两个立体停车位,没想到,却收到了城管的行政处罚书,这让他们很委屈。
记者注意到,这家企业门口停了不少车,其中在靠墙的位置有两个立体停车位。
工作人员说,公司员工多,车位紧张,大家常常要抢车位。于是公司在5月底,安装了这两个立体停车位。
记者在告知书上看到,市北城管的处罚理由为该单位违反了《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记者查阅该《办法》发现,其中并没有设置立体停车位的规范,只是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和广场等公共场地堆放杂物和建筑物,如需占用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负责人表示,由于之前没有先例,大家都不知道如何办理,更何况这里以前就停了不少车,改建之后并不影响市民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