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正阳县原公安局长姚华银受贿140多万 落马后装疯
新闻摘要
从2007年8月至案发,姚华银共受贿34起,涉案金额140万元、美元5000元。在正阳县公安局,31名民警向其行贿。
与别人受贿不同,深谙法律的姚华银大多是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收取贿赂。在姚华银看来,事后收受礼金能掩人耳目。
姚华银担任正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时间不长,一些下属开始和姚华银拉关系、套近乎。2007
贪污办案中缴获的珍贵文物,同时受贿140多万元的河南省正阳县公安局原局长姚华银身陷囹圄后,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费尽心机,竟然装疯卖傻。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后,姚华银提起上诉。2012年3月7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安局局长落马后装疯卖傻
法庭装疯
2011年10月20日,看似精神恍惚的姚华银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2010年10月30日,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的姚华银被遂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9日被遂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1年10月9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对姚华银贪污、受贿一案向遂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当姚华银被带进法庭时,参与庭审的人们看到了这样的一幕:姚华银披头散发,面容憔悴,形似道人。庭审时,姚华银像疯子一样,时哭时笑。
法官见此,只得休庭。姚华银的辩护人认为在关押期间,姚华银拒绝剃发刮须,此时显得言语错乱、神志异常,请求对其精神状态进行鉴定。
同年12月12日,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时,公诉人当庭提交了湖北省同济医院出具的司法精神鉴定,该鉴定确认姚华银有受审能力。但是在长达3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姚华银依旧骂骂咧咧,时哭时笑。
检方指控,2008年1月,姚华银利用其担任正阳县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将正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办案中缴获的兽面纹铜贯耳壶、青铜觚、凸弦纹铜爵和素面铜甗四件珍贵文物据为己有。后经有关机构鉴定,四件文物中一级文物一件、二级文物二件、三级文物一件。2010年5月和7月,姚华银将其中的两件文物素面铜甗、兽面纹铜贯耳壶退还给正阳县公安局,另外两件文物青铜觚和凸弦纹铜爵被其占为己有至案发。
检方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姚华银的供述、10份证人证言、豫文物鉴[2010]61、65、66、67号及[2011]第81号文物鉴定书、保管箱租赁合同、保管箱开箱记录、收费凭证等。
姚华银是汝南县金铺乡人,2008年8月份,姚华银在老家新建了一座房子,善于投机钻营的张某免费为其安装了价值2.9万元的塑钢窗户。
其实,张某这样做是有求于姚华银。正阳县公安局要建刑警办公楼培训中心,因为上述原因,没有施工资质的张某在姚华银的帮助下,不但使用借用的施工资质,且未经招投标程序,便违规承揽到该项工程。
2012年5月3日,在驻马店全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上,姚华银成为该市查获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之一。
来者不拒
从2007年8月至案发,姚华银共受贿34起,涉案金额140万元、美元5000元。在正阳县公安局,31名民警向其行贿。
与别人受贿不同,深谙法律的姚华银大多是为他人谋取利益之后收取贿赂。在姚华银看来,事后收受礼金能掩人耳目。
姚华银担任正阳县公安局局长职务时间不长,一些下属开始和姚华银拉关系、套近乎。2007年8月,在姚华银的运作下,时任某派出所所长的曾某被调整到另一派出所任所长。为了感谢姚华银在调整岗位上给予的帮助,2008年春节前,曾某送给姚华银美元5000元。姚华银推辞一番后,欣然收下。在姚华银的“特殊”关照下,后来,曾某因故被调任正阳县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2010年春节前,姚华银又收受了曾某送来的现金5万元。
2007年9月,在姚华银的帮助下,时任某派出所指导员的汪某被任命为派出所代理所长。作为回报,2008年春节前,汪某送给姚华银人民币5万元。接下来,汪某好事不断,职务前不但去掉了“代理”二字,还解决了副科级待遇。这一切都离不开姚华银的特殊照顾,在2009年、2010年春节前,汪某两次送给姚华银人民币5.5万元。
摸透了姚华银的“脾气”后,更多的民警也投其所好。因为他们发现,姚华银很贪财。
2007年11月份,姚华银在郑州学习期间,时任某派出所所长的陈某,为让姚华银帮忙将其调整为县公安局某大队一职,送给姚华银一张存有1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事后证明了银行卡的作用,2009年1月,在姚华银的帮助下,陈某如愿以偿。
2007年中秋、2008年春节、2008年中秋、2009年春节期间,姚华银先后四次收受了时任正阳县公安局某大队大队长荆某送来的人民币3.5万元。2009年2月,在姚华银的帮助下,荆某被任命为正阳县公安局副局长。
见有人送钱来,平时霸气的姚华银显得非常客气和豪爽。
2008年5月,刘某为让姚华银帮忙将其外甥安排到正阳县公安局工作,送给姚华银人民币10万元。2008年中秋节及2009年春节期间,姚华银两次收受刘某的外甥所送的超市购物卡共计人民币1万元。2009年中秋节及2010年春节期间,姚华银又两次收受刘某外甥所送人民币共计1万元。
纵容嫌犯
2010年5月9日,正阳县看守所发生一起在押人员脱逃事件。脱逃人员沈占稳身份特殊,被捕前,他是汝南县公安局一派出所所长,他经常开自家的宝马轿车上下班。
2009年,河南省纪委在调查沈占稳一位亲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发现沈占稳在工作期间,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涉嫌贪污、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之后,驻马店市纪委立案审查,对沈占稳做出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归案后,沈占稳被关押在正阳县公安局看守所。
这天晚上7时30分左右,正阳县公安局监管大队副大队长孙付伟,以沈占稳饭后肚子疼需带出去买药为借口,将其私自带离看守所。当日值班的监所管理大队民警南中华在未经其出示合法手续、自己未采取防控措施的情况下,允许当日看守所带班所长王东阳从其处拿钥匙开门。次日8时在办理看守民警交接班手续时,南中华未如实填写值班和集体交接班记录,隐瞒了沈占稳夜间出所并一夜未归的情况。
此事发生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驻马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迅速作出批示,市、县公安局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成立了追捕领导小组。同时,将涉案民警移交检察机关。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9月17日至2010年5月9日,沈占稳在正阳县看守所羁押期间,监管大队教导员徐凌飞、监管大队副大队长李志华和监管大队副大队长孙付伟、看守所副所长王东阳多次接受沈占稳的吃请和财物。后徐凌飞违反规定,安排沈占稳长期居住在看守所值班室,且允许他在看守所内会见亲友,与外界通讯联系,并多次将沈占稳带出看守所到郑州等地吃喝玩乐。李志华不严格遵守看守所的规章制度,在其带班时对沈占稳被带出看守所未按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并多次参与沈占稳出所吃喝玩乐的活动,且让沈占稳在其值班室内长期居住。
2010年5月9日经徐凌飞批准,沈占稳再次被孙付伟带出看守所后,造成其脱逃的严重后果。
2010年9月21日,遂平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徐凌飞有期徒刑5年,判处李志华有期徒刑3年。2010年11月5日,南中华因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同时,在沈占稳脱逃一案中,时任正阳县公安局局长的姚华银也很难独善其身。
后经检察机关查明,2010年春节前,沈占稳的姐姐为让姚华银对羁押在看守所的沈占稳给予关照,送给姚华银金条一根。在姚华银的默许和纵容下,沈占稳才得以在看守所享受诸多“待遇”。
警界蒙羞
正阳县公安局雷寨乡派出所原所长刘文功,曾经是全国公安系统的一面旗帜。刘文功在雷寨派出所期间,秉公执法,破获了3个盗窃、抢劫、流氓犯罪团伙,从此雷寨乡再也没有发生过团伙犯罪案件。
1999年10月初,刘文功被调回县公安局工作后,雷寨乡的群众多次给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安局的领导写信、打电话,恳请上级领导让他重返雷寨乡工作。2000年,刘文功被任命为县公安局副政委兼雷寨派出所所长,又重返雷寨。
2000年5月19日,公安部授予刘文功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其“爱民为民的好民警”荣誉称号。2002年,河南电影制片厂拍摄的故事片《乡村警官》就是以刘文功为原型。2009年10月1日,时任驻马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的刘文功作为河南省优秀公安民警三名代表之一,赴北京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60周年大阅兵,并受到了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的接见。
正阳县公安局出了个刘文功,曾让正阳县公安系统感到自豪和光荣。但姚华银贪污、受贿案发后,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震动,也使正阳县广大公安民警蒙羞。
从客观上说,姚华银担任正阳县公安局局长后,亲自参与破获了多起大案,也取得了一些成绩。
2009年2月23日,正阳县发生了一起特大抢夺案。在县城大街上,某公司出纳携带的29.6万元现金被抢走。案件发生后,姚华银亲自带领60余名民警在县城各个路口设卡堵截。该案之所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告破,与正阳县公安局花了60万元、安装在县城主要路口及金融网点的20个电子摄像头密不可分。正阳县警方由此破获了一个3年以来纵横河北、河南、山西、陕西等省数十个城市,作案40余起,抢夺现金190余万元的特大抢夺犯罪团伙。
2004年2月,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命案必破”。在这6年当中,正阳县辖区内先后发生了46起命案,在姚华银的带领下,正阳县公安局硬是将这46起命案全部拿下,现行命案侦破率始终是100%,带破命案积案18起,抓获杀人犯罪嫌疑人32人。
2010年1月24日,河南省公安厅隆重召开命案攻坚表彰大会,正阳县公安局作为全省43个实现6年命案全破的县区局之一,并且侦破命案绝对数位居全省第三而受到了表彰。局党委书记、局长姚华银从省公安厅领导手中接过“连续6年命案全破先进公安局”的奖匾时,是何等的自豪!现在,深陷囹圄的姚华银却装疯卖傻。
获刑20年
遂平县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后,姚华银的亲属在网上发帖称,作为一个刑事被告人,应当有当庭陈述权、证据质证权、举证权、辩护权、庭审笔录确认和宣判笔录签字权。可是,姚华银并没有行使上述权利,其根本原因是他精神恍惚,神志不清。法院开庭是依据检察机关提交的《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这一证据,确认了姚华银有受审能力,辩护律师当庭对该鉴定提出了异议,法庭却不予采纳。
遂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华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正阳县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在办案中缴获的四件珍贵文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40万元、美元5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又构成受贿。姚华银在接受市纪委调查期间,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应当对其从轻处罚。姚华银非法占有的四件文物,案发之前主动退还两件,其余两件案发后被追缴,依法应当对其从轻处罚;其受贿犯罪的赃款、赃物,案发后全部被追缴,依法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
2011年12月31日,遂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姚华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姚华银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姚华银不服,提起上诉。上诉理由是,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及文物鉴定书属非法证据,不应采信,节日收礼及子女上学收礼不属受贿,上诉人有自首情节,请求法院依法改判。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后认为,同济司法鉴定中心[2011]法医临精鉴0794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豫文物鉴[2010]61、65、66、67号及[2011]第81号河南省文物鉴定书符合法律规定,姚华银及其辩护人关于上述鉴定书属非法证据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辩护人关于姚华银节日期间收受礼金、子女上学收受礼金不属受贿行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姚华银在接受调查期间,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系坦白,辩护人关于姚华银有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原判对上诉人姚华银行为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姚华银上诉理由不足,法院不予采纳。
2012年3月7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郭红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