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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当警方线人8年 报酬低跳槽富士康

来源:南方农村报-- 2012-07-19 16:51:00 字号:TT

  2011年11月,阿洪决定放弃“线人”生涯,重新进工厂打工,“长年做‘线人’,人很累,心理压力也大。”阿洪说,2007年开始,他便不再专职做“线人”。2006年,他曾向警方反映待遇问题,深圳公安局罗湖分局回复称:“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破案工作,相关派出所多次给您奖励,数额达万元。在您生活困难的情况下,两次帮您找到工作;如果发生被恐吓威胁等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以保护您的合

法权益。”阿洪觉得,警方的说法有点敷衍。

   “我的偶像是毛主席。我跟毛主席有点像,经常要出生入死。”7月4日,34岁的湖南邵阳人阿洪(化名)指着卧室里的一幅毛主席画像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

  2003年,阿洪在深圳开始了“线人”生涯,从此游走在警与“匪”之间。手机号码和住址频繁更换,经常与劫匪强盗混在一起,不时出入吸毒场所,为警方搜集提供破案线索……这样的生活让阿洪显得孤独——没有媳妇,没有铁哥们,因为多年不回老家,几兄弟之间的联系几乎断绝。

  疲了,也倦了。8年过后,阿洪放弃“线人”生活,选择去深圳富士康打工。

  入行

  偶然机会成“线人”

  父亲早逝,小学三年级辍学在家放牛,16岁南下深圳打工——阿洪的少年时光有些悲凉,但倔强的他相信“爱拼才会赢”。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来深圳的头十年里,他辗转在多家工厂打工,生活重复而单调。

  直到2003年的一天,他见到一位老乡吃的是鸡鸭鱼肉配小酒,“感觉太阔绰了。”当时正值一些湖南人在深圳从事入室抢劫、盗窃的猖獗时期,阿洪几乎每天早晨都可以看到这些老乡拎回大包小包,里面塞满了偷回来的电脑、手机等。混熟了之后,一些老乡向他吹嘘,他们在罗湖“有时一天可以搞到100来部诺基亚手机”。

  强烈的正义感从25岁的阿洪心中涌上来。随后,他陆续向警方举报了几个湖南人的作案线索。由于阿洪也是湖南人,罗湖区公安分局一位领导提出让他做卧底。虽然没有任何经验,但阿洪想尝试一下,就答应了。警方为他提供了罗湖某社区警务室一民警的电话。阿洪每天下午2点左右向其汇报情况,并单线联系。2004年,与阿洪联系的民警调到另外一个派出所,阿洪的“上线”变成了一名赵姓警官。

  此后,阿洪专职潜入犯罪团伙中。他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做“线人”更多依靠的是个人的资质和头脑反应,这些很难培训出来。“刚‘上岗’时,警方只是向我简单讲了一些自我保护常识。”阿洪说,经过多年“实战”,他也摸索出一些经验,“比如不要直接询问对方的作案时间和地点,那样很容易引起怀疑。”他说,“我常会从一个区跑到另一个区,跟‘同行’们炫耀说,听说昨晚某某在某地干了一单大的,抢了很多钱,对方听了经常会很不屑地说,这也叫大?我昨晚在某某地方抢了更多的东西。”

  阿洪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线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一定要强,“有一次,警方实施抓捕时,嫌疑人正在一个小店打麻将,我假装在旁边观看,让警方将我也一起带到派出所,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嫌疑人对我的怀疑。”

  阿洪的生活开始变得神秘而不居。伴随着女朋友的离开、家里兄弟在听说他的“劣迹”后逐渐疏远,阿洪的生活圈子越来越小。

  尴尬

  奖励不够做路费

  “我花了两三年时间,协助警方将几个由湖南人组织的犯罪团伙彻底铲除。”即使事情已经过去了七八年,阿洪谈起辉煌“战绩”仍难掩自豪和兴奋之情。

  阿洪印象最深的一次卧底行动是2004年协助警方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当年11月警方收网后,我遭到了一些‘漏网之鱼’的毒打。”阿洪说,“这些年,我协助破获的大小案件有100多起,得罪的人也多,被打是肯定的,被打得厉害时我就装死。”他撩起裤腿,比划着几近被打平的踝骨说,“身上的伤就是我为深圳治安做出贡献的最好见证。”阿洪说,每次被打后,他往往只向和他联系的警察说句“工作遇到了点挫折”。

  卧底收集犯罪证据,适时通知警方收网,再从后者那里领取报酬——这就是“线人”阿洪的赚钱方式。“我曾协助破获一起假钞案,一次就获得奖励3000元。”阿洪说。

  不过时间久了,阿洪觉得,相对于工作风险,他获得的报酬有点少。“刚做线人的时候,也没和警方说报酬和待遇问题,纯粹是自愿行为,有时没钱了,也找他们(警方)拿一点。”阿洪说,2011年4月,阿洪协助深圳市宝安区某派出所破获了一起毒品案件,警方当场缴获海洛因20克。虽然阿洪随后获得了2000元奖励,但他却高兴不起来。

  “我觉得这点钱连路费都不够,为了取得嫌疑人信任,我交易的2个货(一个货为1克毒品,价值400元左右)都是自己垫付的钱。”阿洪认为,除了正常的奖励之外,警方还应将他为协助破案所产生的必要花费报销,“可他们一直说没批下来,后来还是参与破案的一名张姓警官给了我1000元。”

  诉求

  想在公安谋个职

  2011年11月,阿洪决定放弃“线人”生涯,重新进工厂打工,“长年做‘线人’,人很累,心理压力也大。”阿洪说,2007年开始,他便不再专职做“线人”。2006年,他曾向警方反映待遇问题,深圳公安局罗湖分局回复称:“您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破案工作,相关派出所多次给您奖励,数额达万元。在您生活困难的情况下,两次帮您找到工作;如果发生被恐吓威胁等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阿洪觉得,警方的说法有点敷衍。

  “我做‘线人’没有和公安机关签合同,完全就是出于社会责任。”阿洪说,“有时没钱吃饭了就打110,或者去公安局打个借条。我帮助警方破了案,他们当然不会计较这些,那些借条自然也没还过。”

  “后来警察对我说,你偶尔来派出所吃饭没有问题,但是天天来吃也不是个办法,还是应该找个正式的工作。”阿洪说,2007年,他在老家农村信用社借的9000元钱至今仍然没有偿还,“我现在没有任何积蓄,根本还不了。”

  如今阿洪在富士康的打工生活过得也并不如意。他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如果警方给他解决工作问题,如让其成为公安机关编制内的人员,他愿意继续做“线人”。而早在2009年,公安部门曾就此答复他称:“任何人进入公安系统工作均需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公开应聘或通过招录考试。”

  阿洪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他做“线人”时的上级赵警官对他还是很够义气的,“在我没有地方住的时候,赵警官还主动提出让我去他家暂住。”

  而在赵警官眼中,作为一名特情人员,阿洪的确为警方做了些事情。“但后来他总以别人找他报复为借口,要我们帮他解决工作、住房等问题。我开玩笑说,要不要帮你解决老婆问题,他说要啊要啊。”赵警官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感觉他不是很正常,不是很理性,他后来提供了一些线索,但价值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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