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青岛市发布《2011年青岛市伤害监测分析报告》,从性别、地点、时间、原因、状态、部位等方面,详细分析我市去年97346例伤害。我市去年伤害发生率为12.70‰,较2010年11.62‰的伤害发生率有所上升。在我市,男人比女人的伤害率更高,而且目前我市已经进入伤害高发期。
1 性别 男性比女性更易“受伤”
在2011年监测的97346例伤害中,男性65971例,
男性和女性前5位伤害原因都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刀/锐器伤、动物伤。男性钝器伤、刀/锐器伤明显高于女性,女性跌倒/坠落伤、动物伤、烧烫伤和中毒高于男性,其他男女相差不大。
在受伤人群中,中青年(25-44岁)人群所占比例最高,超过40%。此年龄组人群从事生产、劳动、经营,是伤害损伤的主要对象;伤害病例的文化程度以初中、高中和中专为主,并呈现随学历增高发生率降低的趋势;外埠人口所占比例较往年有所增长,郊区伤害发生较多可能与郊区外埠人口较多有关。
在职业上,农牧渔水利生产人员16161例占16.60%;生产设备操作人员13193例占13.55%;家务10495例占10.78%;专业技术人员10511例占10.80%;在校学生9536例占9.80%;商业及服务人员9062例占9.31%;办事人员7485例占7.69%;离退休人员4179例占4.29%;待业3353例占3.44%;学龄前儿童3661例占3.76%;军人254例占0.26%;其他或不详9456例占9.71%。 关键词
2 地点 街道和家中都“不安全”
在97346例伤害中,发生伤害地点居首位的是公路/街道28720例占29.50%,其次是家中25776例占 26.48%,工业和建筑场所16687例占17.14%,公共居住场所10030例占10.30%,学校与公共场所5852例占6.01%,贸易和服务场所4764例占4.89%;不清楚有2879例占 2.96%;农场/农田 1325例占1.36%;体育和运动场所1158例占1.19%;其他155例占0.16%。
不同年龄人群伤害发生地点,0-14岁人群以家中、学校与公共场所、公路/街道为主;15-44岁以公路/街道、工业和建筑场所为主;45-64岁以公路/街道、家中、工业建筑场所为主;65岁以上以家中、公路/街道、公共居住场所为主。 关键词
3 时间 上午和午后最易“出事”
我市的伤害发生有明显的季节性,1-4季度分别为20.63%、26.73%、29.47%、23.17%;全年中 7-8月份伤害发生率最高,占20.62%,1-2月份发生率相对较低。也就是说,目前我市已经进入了伤害的高发期。
由于气候炎热,人的精力较不集中,容易疲劳、分神,且衣着单薄,这些因素都会增加伤害的发生率。对于每一天来说,一天中伤害发生的时间高峰为上午8-9时,这个时段发生在上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比较集中,也可能与睡眠不足,早晨头脑不够清醒和身体各部位尚未活动开便从事高强度工作有关。午后14-15时、16-17时伤害发生也较多。
从状态上来说,休闲比工作更容易 “受伤”。伤害发生时的活动以休闲活动占的最高(35.24%),其次是有偿工作(23.58%),再次是驾乘交通工具(19.73%)。
关键词 4 原因 跌倒和车祸最易“致伤”
伤害前6位原因顺位为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刀/锐器伤、动物伤、烧烫伤(分别为 29.49%、23.73%、18.46%、14.72%、7.86%、2.14%),动物伤和烧烫伤所占比例较2010年有所上升。
不同年龄组伤害发生的前三位原因:0-14岁是跌倒/坠落、动物伤、钝器伤;15-24岁是跌倒/坠落、钝器伤、机动车车祸;25-59岁是机动车车祸、跌倒/坠落、钝器伤;60岁以上是跌倒/坠落、机动车车祸、钝器伤。 0-14岁和60岁以上受伤人群伤所占比例较大,分别为46.77%和45.52%,其中60岁以上人群跌倒/坠落所占比例较2010年有所下降。从城乡区域分布来看,城市主要伤害原因为跌倒/坠落、钝器伤、刀/锐器伤;郊区为跌倒/坠落、刀/锐器伤、钝器伤;农村为机动车车祸、跌倒/坠落、钝器伤。城市跌倒/坠落高于郊区和农村,农村机动车车祸明显高于城市和郊区。(记者 田璐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