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们提供的“关于银座凉皮致集体腹泻情况说明”。 十几名学生在食用购自银座购物广场高新店的凉皮后出现腹泻、发烧等症状,在高新区消协和法律援助者的协调下,店方“出于人道主义”支付部分现金并与学生签订协议。事后,学生拒绝向相关律师事务所提供协议复印件,并称是迫于条款的压力。 对此,相关律师事务所认为这是在隐瞒集体性事件的发生。而消协部门称,接到投诉当天就已上报,毫无隐瞒。店方也表示,无法证明学生们的症状是该店食品导致,相关条例没有隐瞒和要挟的意思。 律师认为 意在隐瞒事实 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邢文斌告诉记者,7月5日,他们接到一名学生代表的求助,对方称有十几名同学吃了在银座购物广场高新店购买的凉皮后,出现腹泻、发烧等症状,因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内容不了解,请求律师帮助调解。随后,这名同学签署了授权委托书,该律师事务所派律师于宾无偿陪同参与了当天下午的调解。 据律师于宾介绍,当天下午的协商进行得比较顺利,店方、高新区消协及学生签订了协议,店方支付现金4500元。 邢文斌称,按照法律援助的相关程序,处理结束后,需要委托人提供一份协议的复印件进行入卷存档。但学生们拒绝提供,并表示协议中有相关条款规定,此事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进行申诉、举报、透露给其他人,学生们担心提供复印件会被追究违约责任。对此,该律师事务所认为,此条款是在隐瞒集体性事件的发生。 事件过程 吃凉皮后腹泻 在学生申请法律援助时,向律师事务所出示了一份《关于银座凉皮致集体腹泻情况说明》,详细介绍了事件发生的过程:6月21日,山东大学齐鲁软件园校区口腔医学院、计算机学院学生在银座购物广场高新店购买“牛筋散面”(即凉皮)后回学校分食,食用过该食品的同学于22日凌晨3:00左右先后出现恶心、腹泻、肚子疼、发烧等症状。 天亮后,学生们到校医务室就诊。《情况说明》中显示,22日下午,因发病同学病情未好转,学生们将此事上报至辅导员,并由辅导员分别带去两家医院检查,被确诊为“病菌感染”、“痢疾”。同时,学校医务室因发病学生超过十人而上报。 《情况说明》中显示,先后购买并分食凉皮后出现相应症状的学生包括9名口腔医学院大一学生、4名计算机学院大三学生及3名研究生,其中3名研究生症状相对较轻。学生们要求,得到商品价格十倍的赔偿,并报销医药费、交通费,赔偿每人身体营养补助费500元。 据当事同学介绍,最终因无法证明其余同学共同分食了凉皮,银座方面只对购买凉皮的5名学生进行赔偿,共支付4500元,并称,这些钱是“出于人道主义”才给的。 学生介绍 迫于条款压力 关于不提供协议复印件的原因,当时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名刘姓学生表示,协议在另外一名王姓同学手中保管,她曾多次劝说对方,但这名同学坚持拒绝提供,并称,担心提供该复印件的行为会违约。 而该王姓同学坦承,律师事务所也曾多次就此事找自己交涉,但当时三方签署的协议中,有大意为“此事已经处理完了,不能再以任何形式举报、上访、申诉”的条款,她和其他同学担心,一旦给事务所提供了协议复印件,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并且,因参与协调的律师是刘姓同学找来的,而且这名律师无法提供证明身份的证件,使她们担心个人信息会被泄露,这也是不想提供的原因之一。但随后,该同学明确表示,只要签署协议的另外两方说不算违约,她完全可以提供。 另一名刘姓同学也表示,现在她压力很大,看到有自己签字的协议上的相关条款,作为一名学生,她无从判断给律师事务所提供复印件是否会违约,因此心存顾虑。 当地消协 当天就已上报 7月10日15:50许,参与协调此事的高新区消协一名邓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举报后,他们立即到现场查看,但因为已是学生购买后的第二天,当时的凉皮早已卖完,消费者提供的购物小票等只能证明曾购买过凉皮,无法直接证明是否还吃过别的,该超市当天卖出200余份凉皮,也未接到其他此类投诉。 在双方都无法提供证据的情况下,鉴于学生是弱势群体,消协进行了调解。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他们对此事没有丝毫隐瞒,接到投诉的当天就及时上报了相关部门,而且,当时签署的协议上没有“不准泄露给第三方”等条款,也没有工作人员向学生们说过这种话。如果律师事务所需要该复印件,高新区消协可以提供。 16:30左右,银座购物广场高新店参与处理此事的一名栾姓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店方是“出于人道主义”来解决这个问题,根本没有证据表明学生们的症状和该店的商品有直接关系,店方觉得学生是弱势群体,消协是自己的上级部门,才同意了消协的处理意见,当时签署的协议,所有内容都是消协拟定的。 该工作人员称,调解是有相关步骤的,对消协来讲,双方在该部门进行调节,现在双方已认可,此事就结束了,不要再进行起诉等下一个调解程序了,并没有任何隐瞒和要挟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