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户交过水电费、电话费、制服费、KTV娱乐费
根据报道,除了每月的“平安费”外,部分经营户还得替派出所警务室交电话费、协警制服、买电脑,甚至连一些来历不明的饭钱、KTV等娱乐场所的娱乐费用。
经营棋牌室的林先生,拿出八九张2009年的电话缴费单,金额从80多元到300多元不等,上面的电话号码均以110结尾。他说这些都是他替警务室交的。他还曾替警务室买了10套协警制服,
另外警务室的租金、水电费也会摊派到经营者头上。根据一位经营户出示的单据,2011年6月30日,她替马坑警务室交了2011年1至6月份的租金1800元、电费754元,总共2554元。
有时候,警务室请客吃饭,去KTV娱乐消费,同样要求棋牌室的经营者们来买单。2011年5月29日,陈女士付了一张3800元的招待费。2011年6月10日付了一张利玛KTV的消费单,合计5585元。
黄龙派出所所长已被停职
2012年6月7日,《温州广播电视新壹周》刊发了记者的暗访报道。这篇新闻报道,使得这份星期四出版的周报,当日销量异常火爆。据了解,报纸上街的当天,黄龙派出所周边的报刊亭,报纸被抢购殆尽。而且来买报纸的人基本都是5份、10份的买。而在平时,一个报刊亭大约会有20至40份该报纸,要卖到星期天才会卖光。
今天下午,人民网记者就此采访了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分局。该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黄龙派出所所长杨永新已被停职,正在接受调查;该分局一名副局长带队,成立工作组,进驻黄龙派出所接手工作;温州市公安局纪委也已联合其他部门,就此次事件中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正在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