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消委会昨日发布提示,应到正规游泳场所学游泳。 黎女士给小孩报了个游泳班,10节课600元,但只教了5节课就老师就说“已学会无需再教”,黎女士认为其应退款,但遭拒绝,无奈之下她只能向消费维权部门投诉。炎炎夏日,游泳已成为消费者休闲、健身的好方式,但游泳馆的卫生、安全等问题越来越成为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深圳市消委会昨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自2010年至今,该消委会共受理游泳消费投诉53宗,且呈逐年上涨趋势,类似黎女士的案例便有6宗。深圳市消委会的统计分析显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集中在:游泳卡办理后不能使用;报名参与游泳课程培训,不能按协议上课;游泳场所有异物或游泳池的其他配套设置故障未标注,导致消费者意外受伤等。 鉴于上述问题,深圳市消委会发布了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到正规游泳场所游泳。正规游泳场所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场地设施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的《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具备深圳市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按照中国救生协会规定的配备足够数量的持证上岗的救生员;场所内有医务室和专职医务人员。 另外,儿童游泳需由成人带领,且应自觉遵守游泳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比如:到深水区游泳一定要经过深水测试;慎重选择游泳培训班,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从事游泳教学的教员,必须取得教练员技术职称或中国游泳协会颁发的游泳教员等级证书,并经深圳市水上协会考核,持证上岗;谨慎办理游泳卡,消费者在办卡时,应注意了解该卡的限制条件,如卡的有效期限、游泳时段、是否有特殊情况不能游泳等,并加盖经营场所公章。(记者 朱文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