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获悉,由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起草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三年总结报告》日前已经完成并上报国务院。《报告》指出,自《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出台以来,新一轮医改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如期全面完成了三年医改各项任务,交出了一张惠及全民的中国答卷,朝着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
《报告》指出,经过三年改革,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主体,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兜底,商业健康保险及其他多种形式医疗保险为补充的中国特色医保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为城乡居民“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比改革前增加了1.72亿,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从2008年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2012年提高到240元)。所有统筹地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都提高到了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5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保障范围由住院延伸到门诊,98%的统筹地区建立了门诊统筹。
药价降幅大、看病报销多是三年基层医改让百姓受益最多的一大成效。《报告》称,这不仅有赖于全民基本医保的制度成就,也得益于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等政策的叠加效应。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本次医改的一大制度创新,2011年7月底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在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提前实现改革目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以基本药物制度撬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2011年底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建立起了公益性的管理体制、竞争性的用人机制、激励性的分配机制、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长效性的补偿机制等五大运行新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束了几十年“以药补医”的历史。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平台。《报告》称,三年来,中央投资630多亿元,支持了3.3万所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各级政府也进一步加大了资金投入。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投入最多、建设规模最大、条件改善最明显的时期。经过三年建设,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功能更加完善,面貌焕然一新。
在为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报告》指出,全国城乡普遍实施10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7大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从2009年开始,国家首次为城乡每一位居民提供15元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1年提高到25元。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有序推进,17个国家试点城市、37个省级试点城市、超过2000家公立医院,开展了改革试点,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积极推进,便民惠民措施全面推行,多元办医格局加快推进,积累了有益经验。
统计数据表明,我国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2010年的35.5%,预计2011年继续下降,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所缓解。国际社会对医改给予积极评价。
以“中国式解决办法”探索医改之路
《报告》称,医改在三年时间里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重大阶段性成果,是我国社会建设的一个伟大创举。新一轮医改充分汲取历史经验教训和国际好的做法,逐步探索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医改道路。
这条道路有“中国速度”。2008年12月,国务院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20个部门参与,统筹组织和协调全国医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各省(区、市)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及专门办事机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医改组织机构建设,通过抽调、招录等办法配备精兵强将,建立起了专门的医改工作队伍。
在此基础上,2009-2011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累计支出1516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4506亿元,与2008年同口径支出基数相比,三年新增投入12409亿元,比既定的8500亿元增加了390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新增投入比既定3318亿元增加了361亿元。中央共出台医改文件14个,主要部门共出台重要配套文件50多个,地方出台的文件更多,逐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医改政策体系。
这条道路有“中国办法”。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基本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的基本路径,是办法的核心。
在具体推进过程中,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强调从保基本起步,优先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等需求;从强基层入手,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从建机制着眼,为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同时不断破解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把握好各项改革的节奏,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个医改向前推进。
《报告》提到,改革涉及诸多方面的利益,我国医改始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努力缩小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差距,让最贫穷、最困难的人群优先得到改革实惠,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深入推进三大重点改革巩固完善三年成果
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按照新形势新要求,明确了今后四年医改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
——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继续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大病保障机制,使全民基本医保制度不断完善;
——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同时,继续深化基层综合改革,有效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快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大力培养和培训全科医生。
——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统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大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此外,要统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才队伍建设、医疗卫生信息化、药品生产流通和医药卫生监管改革以及卫生法制建设等工作。
《报告》指出,“十二五”期间,医改财政投入力度、强度要高于2009至2011年投入水平。把医改与促进医疗服务业加速发展结合起来也是“十二五”期间一大重点任务,要把加速医疗服务业发展作为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支点。
《报告》认为,虽然三年医改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亿万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改革的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深化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任重道远。但是,深化医改与起步阶段相比具备了更多有利条件。“十二五”期间,将坚持改革的方向不动摇,改革的决心不松劲,改革的力度不减弱,巩固夯实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坚定不移地推动医改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