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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为逃避纪委检查违规收费组织烧书(组图)

来源:东北网-- 2012-06-21 07:28:54 字号:TT

肇东市姜家中学分校。

    乱收费致花季少女失学

    肇东市姜家中学分校违规乱收费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姜家镇双安村一名16岁女学生失学。

    姜家镇双安村张述纯今年53岁,脑血栓后遗症十年,生活不能自理;爱人王秀兰也患有心脏病。女儿晓晓16岁,在姜家二中初四一班就读,上等生。由于没有劳动力,各种农活都需要雇人。除去各种费用,每年土地收入5千多元钱。这笔钱用来张述纯两口子

吃药、家庭生活开销和供女儿上学。他家也是村里的特困户,张述纯每年有千元的低保。

  5月2日,学校通知交747元的住宿费和课外书费。晓晓回家后跟妈妈要钱。5月3日,王秀兰到学校找到于湘伦,恳求少交或缓交几天。王秀兰说:“于老师当时告诉我,交不起钱就别念了。”

  贫穷的自卑,加上交不起费用,晓晓就再也不好意思到学校去了。从未去过哈尔滨市的晓晓,偷偷跑到哈市,准备去打工当服务员。由于年纪小,也没有身份证,没有饭店肯用她。转了几天后,晓晓无奈回家了。

  当记者问晓晓是否还想读书,晓晓说能念起当然想读书了。问她今后有什么打算,晓晓长时间沉默不语。当记者想要拍下她家的生活环境时,晓晓哭着不让照。记者收起了相机。王秀兰说,因为家里穷,这孩子可自卑了,自从不去学校后,她性格变的更内向了。

  学生称于湘伦老师是学校“一把手”

  记者在采访十多位学生过程中,他们提到最多的就是于湘伦老师。于湘伦名为老师,实为学校“一把手”。

  据学生介绍,于湘伦原来在学校是数学老师,名义上是年级主任,负责初四年级的日常管理,但实际上却像校长一样。

  2011年上半年,于湘伦当上年级主任之前,初四年级并不收住宿费。2011年9月份开学后,开始收住宿费。据学生们讲,历届的初四年级也都没这么收费,但于湘伦老师当上主任后,就开始大量收费。

  据学生们介绍,于湘伦在校内开了个食杂店,不允许学生在校外买东西,只能在校内食杂店买,并且价钱比校外的要贵。学校的事于湘伦老师说的算,学校开会,也经常是他讲话。学生背地里都称呼他是“于校长”。

  于湘伦:一切都是为了学生

  针对学生和家长反映的学校乱收费的问题,肇东市姜家中学分校初四年级主任于湘伦予以全盘否定。他称肇东市纪检委已经调查过他们了,一切都是为了学生。实际上他们学校并没有错,作出了一些整改也是给纪检委一个“面子”。

  于湘伦说,肇东市纪检委调查他们学校后,他们给学生退还了4元钱的玉米芯钱;买桌布的十多元钱也退了;《家教导报》是肇东市统一订的,各学校都有任务,这笔钱也退了,算是学校花钱订的。

  于湘伦说,只买了两套练习册,学校还没参与这事,都是学生自己组织的,后来纪检委介入后,这笔钱也给学生退了,算是学校买的。寒假补课收费这事也确实存在,但主要是课程讲不完,不补课不行。纪检委介入后,他们也整改了,至于是否退费,学校在等待纪检委的处理结果。“我认为老师也都付出了,退费的问题得和学生商量。”于湘伦说,补课只收了480元,家长反映收了720元是失实的。

  关于住宿费的问题,于湘伦解释说,校内住宿原来不花钱,但校内宿舍有限,住不下的学生都在校外住。这样很多人就找关系,想不花钱住校内。为了平衡关系,学校就决定按校外的标准收费,收完费后,过段时间再返还给学生。关于“焚书”的问题,于湘伦称这事儿绝对没有。IC电话卡也是学生自愿买的。

  乱收费致学生失学一事,于湘伦称,晓晓读书不好,成绩很差,也不学习,是自己不想念书的。她家长也没来说过要减免费用的事。

  于湘伦认为,他们学校没有做错,学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都不实。至于肇东市纪检委处理退费的问题,他认为是为了显示学校诚恳的态度,给纪检委一个“面子”,所以才接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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