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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员拾金不昧收200元被投诉 引网友热议

来源:南海网-- 2012-06-14 15:34:25 字号:TT

  12日凌晨1点多,她和丈夫从海口一家茶艺馆打完牌回家,发现将近6000元现金落在了茶艺馆包厢抽屉里。现金最后物归原主,原本是一件很高兴的事。但因为丈夫在拿回这笔钱的时候,给了领班200元“感谢费”,她认为这种行为不对,和丈夫发生了激烈争执,并在当天晚上,到茶艺馆讨说法,还给报社打来电话投诉。领班将这200元“感谢费”还了回去。

  失主妻子:收“感谢费”不能成为风气

  “服务行业,捡到客人财物,归还是应该的,为什么还要收感谢费呢?”杨女士说,将钱取回来后,丈夫还念叨着给200元是不是少了。而她认为,领班连这200元钱都不该收。

  杨女士告诉记者,她是个教师,出生在上个世纪60年代,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从小她受的教育就是学雷锋是应该的,拾金不昧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不能因此得到报酬,更不应该向别人索取报酬。“如果归还财物,认为客人给予报酬理所当然,这是助长歪风邪气。”杨女士说,拾金不昧值得鼓励、感激,但如果收下别人给的钱,那性质就变了。之前,她也在其他服务场所丢过东西,但给对方感谢费,对方都推辞不要,这让她觉得很好,心里也很感激。

  当事领班:归还钱财不为“感谢费”

  茶艺馆负责人施先生告诉记者,12日上午,男客人过来将钱取回时,给了200元钱作为感谢。当时,不少服务员和经理都在场。领班有推辞,但客人坚持给,领班才接下来。茶艺馆有规定,员工捡到客人财物一定要归还。但客人要给感谢费,那是两厢情愿的事情,茶艺馆未做硬性规定。

  茶艺馆领班小王说,他是在12日凌晨2点左右,发现客人落下这笔钱的。当时,茶艺馆只有他一个人值班。发现这笔钱后,他马上给领导打了电话,后将钱锁进前台的柜子里,等着失主过来领取。12日中午,男失主来到茶艺馆当着众人的面点了那笔钱,一共5950元钱。拿回这笔钱之后,男失主给了他200元钱。“我和我们经理都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不用感谢。但他硬把钱塞到我手里。”小王说,对他来说,收到200元钱也不会特别高兴,因为客人丢东西拿回去是天经地义的事。只是,他没想到,收下200元钱会给他和茶馆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男失主离开不到半个小时,杨女士的电话就追了过来,一直指责他和经理,称这种行为不对。“就算我做的不算好事,只是应该做的事,也不应该被这样对待啊!”小王说,事发后,他的情绪很不好,自己并不是贪那笔钱,但被这样对待,觉得“很无语”、“有些受伤”。于是,12日晚上,当杨女士和丈夫在茶艺馆为这事争吵的时候,他将200元钱还给了那位“大哥”。

  茶艺馆领班将客人遗落的钱收好、归还,收了客人硬塞的200元感谢费,却被客人的妻子投诉。领班该不该收这200元“感谢费”?这样的“客气”和“不客气”,大家怎么看?12日下午4点左右,南国都市报官方微博发起投票。截止13日下午12点投票结束,共23766人参与。其中,选择“不收,这是应该做”的占2.7%,84.6%的人选择“应该收,对方给了就收”,12.7%表示“看情况,数目不多,推托不过就收”。此事引起了众多网友和省内外媒体的关注,截止13日晚19点,相关微博被转发近3万次,评论近万条。

  观点交锋

  拾金不昧收“感谢费”该还是不该?

  正方

  服务员拾金不昧应该奖励

  @衡美形象_娜琳:服务员理所应当收答谢金,在日本、德国、瑞典,失主须给10%答谢金,否则(失主)不能取回自己的钱,中国想实现路不拾遗,最好参照以上作法。

  @接吻长安街:拾金不昧有偿在国外早就明文规定了。自己保管不慎遗失物品,就有责任。人家帮忙收起来并归还理应给予答谢。

  @妮妮的漂亮妈咪:是当事者自愿答谢的。

  大多数网友认为,服务员不能主动索取报酬,但如果客人自愿赠与,收了也无妨。

  反方

  服务员保管客人财物是义务

  @嘎拉哈砬子:服务员有义务保管客人遗忘物品,不属于拾金不昧。

  持反对观点的网友与失主杨女士一样都认为,作为服务员,保管客人落下的财物是应该做的。服务行业的人已经领了工资,他们就有责任这么做,而不应该将客人给予的“人情费”纳入自己的口袋。这样下去,拾金不昧就不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服务行业也不再认为这是应尽的义务,而是应该得到奖励的行为。

  学者声音

  片面强调纯洁的精神不利于美德传承发扬

  资深媒体人矢弓:服务业人员将客人落下的现金归还,客人拿出一部分钱感激,这两种行为都应称赞。失主拿回自己财物,服务员得到物质奖励,双方皆大欢喜,这是对拾金不昧行为的一种尊重,也是一种表扬。拾金不昧是美德,应该得到倡导,物质上的奖励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这是与时俱进,就像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更能养护精神。杨女士等人希望服务行业拾金不昧,还不能收感谢费,是过度理想化的想法。现在的社会,做好事很难,做好应该做的事情也不容易。服务员能在做好“可做可不做”的事情,给予奖励也是应该的。杨女士去找领班要回“感谢费”,这是在指责那个领班,也是在伤害领班。

  绝大部分网友的选择是他们价值观的体现——“我做了事,就应该得到承认”。这与之前的一句表扬、一张奖状的精神不太一样,但这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体现。片面强调纯洁的精神,反而不利于美德和精神的传承和发扬。如果精神有了一种标准,一种报酬更好,更能带动更多的人去做。

  海南大学教授章汝先:作为服务员,客人有钱落下,出于工作,不能收感谢费。但如果失主表示谢意,收下也不是问题,不应该受到责备。如果不收,境界会更好,会更高尚。但那毕竟是更高层次的标准,以平凡人的道德而言,收下并没什么。孔子就曾劝弟子收下奖励,为了让更多的人去做好事。

  八成以上网友选择“应该收”,是认为收下的更多的是一种谢意。失主给感谢费,代表他有感恩之心。而领班收下“感谢费”,是收下对方谢意的表现。这是一种礼尚往来的事情,对双方都是一种促进。但对教育工作者而言,更希望大家不要收这个“感谢费”,只要收下那份真挚的感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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