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女子谭某因感情问题情绪低落,深夜在路边哭时被男子崔某以送其回家为由,骗至增城市新塘镇仙村一保安员宿舍内,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强行对其实施了猥亵,并致其轻微伤。崔某当日被抓获。该案日前在广州中院二审,崔某被判强制猥亵妇女罪,获刑三年。
崔某,男,1987年出生。一审中据被害人谭某证实,2011年8月21日23时许,其因感情的事在荔新公路边哭,一间工厂的保安安慰并叫其吃宵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崔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制猥亵妇女,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崔某不服上诉。广州中院日前对此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