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8岁的李建因故意杀人罪,被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而就在9个多月前,李建亲手掐死了与他共同生活了20多年的妻子,这起家庭惨剧的起因就是妻子QQ空间内记录的与情夫一篇篇露骨的“性爱日志”。
妻子贪玩不归
丈夫感觉异常
4月的一天,李建弓着背,脸色苍白,很憔悴,在法警的押送下,小步走进法庭,站到被告席
李建,湖南人,铁路工人,曾有一个美满幸福的家,而他却亲手把这个家毁了。
妻子唐芳,42岁,峨眉山市人。20多年前,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建,不久之后两人相恋结婚,并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法庭上,李建向法官讲述了自己因为不能忍受妻子出轨,亲手掐死妻子的事件经过。
2011年8月18日,星期四,一大早,唐芳给李建说,自己要和几个朋友一起爬峨眉山耍,并且要住一天,星期五回来,一向都很爱妻子的李建,想着妻子出去耍也是想趁机放松一下,没多想,就点头同意了。
可第二天,李建一直等到下午,都没见到妻子的踪影,给妻子打电话也打没通,这让李建着急不已,怕妻子出事。
直到很晚,妻子才打来电话说,朋友们要让她再多耍一天,星期六才回来,李建想反正也是周末,多耍一天也无妨,还劝妻子注意安全。
可星期六到了,李建在家等了一天,妻子还是没回来,到后来打电话干脆不接,也没说任何原因,直接发来短消息说“星期天回来。”
当时,李建就感觉妻子的行为太不正常了,隐约觉得妻子有什么事情瞒着自己。
“性爱日志”曝光
丈夫暴怒杀死妻子
李建一个人坐在家里,想了很久,突然想起这段时间,妻子常常上网聊天,常常借口外出。
李建希望能在妻子的QQ上找到一些答案,他打开电脑,登陆了妻子QQ,打开了她的QQ空间。
在空间里,李建看到了自己最不想看到的东西,这里详细记录着妻子与一名男子十分露骨的“性爱日志”。
“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心里充满愤怒,这是对一个男人尊严的打击,我立即打电话,让她马上回家。”李建事后说。
同年8月20日晚9时许,妻子回到家中。当时,儿子也在家。
“你是不是有外遇了?我那么爱你,你太令人失望了。”李建开门见山地说。
“不要乱说,没有的事。”妻子极力否认。
“那个日志是怎么回事?”李建追问。
“你凭啥子看我日志?”妻子生气地说,但没再否认外遇的事。
随后,李建向妻子提出离婚,但妻子提出要给她一笔钱才同意离婚,二人遂发生争吵,最后在儿子的劝解下,次日凌晨2时许,两人才各自去睡觉。
次日一早7时许,两人再次发生争吵,进而在卧室发生抓打。
妻子用手将李建身上抓伤,李建用拳头打妻子,并抓住妻子的头发使劲朝床上撞了几下。
妻子扬言要拿刀砍李建,并大步往厨房方向走,还没等妻子走到厨房,李建就先出手了。
在客厅门口,李建将妻子一把抓住,按倒在沙发上,用右手不停地猛掐妻子颈部,大约过了几分钟,妻子没再动弹。
看着沙发上妻子的尸体,李建很快清醒过来,“自己杀人了!”他马上跑到儿子的房间,试图叫醒熟睡中的儿子,但儿子翻了一个身又睡了。
李建遂先打电话给妻子的弟弟,后又打电话给妻子的姐姐,说自己杀了人,最后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被判入狱15年
庭审中,李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低头认罪。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建因不能忍受妻子出轨,用手持续猛掐妻子颈部,致其窒息死亡的行为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李建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李建辩护人提出,本案被害人多次出轨存在严重过错,李建主观恶性小,系初犯,没有预谋,具有自首情节,并且得到了被害人家属谅解,与本案查明事实相符,予以采纳,决定依法从轻处罚。
为此,乐山市中级人民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