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省“三打办”转来的一条举报线索,梅州市五华县警方近日解救出7名被强迫卖淫的女孩。
抓获犯罪团伙4人
今年5月下旬,五华警方接省“三打办”转来的举报线索称,以周某为首的团伙在五华境内组织、强迫妇女卖淫。专案组民警迅速排查娱乐场所、出租屋、洗浴中心等复杂场所,发现横陂镇汤湖和安流镇某休闲中心不时有着装暴露、外地口音的女孩三三两两坐着摩托车出没。5月29日,五华警方先后在横陂镇和安流
获救女孩最小16岁
被解救出来的女孩小的年纪仅16岁,年纪大的也不过20来岁。她们来自广东、湖北、湖南、陕西、上海和四川等不同地方。在民警的起初问话过程中,7个女孩都不约而同地说是自愿卖淫的。在民警的劝说下,7人最终向民警诉说噩梦般的日子。
小倩,1995年出生,陕西人,13岁就到了广东。小倩说,今年的2月2日晚上和同伴小敏(后一同被警方解救出来)在东莞市某KTV通过一男性朋友认识了“阿飞”,那天晚上小倩和小敏都喝醉了,随后被“阿飞”等人载到兴宁市叶南镇。“阿飞”就把她们关在同一个房间,拳打脚踢,还动用棍棒,两人经不住摧残,只好接客卖淫。小倩说平时去哪都有人跟着,睡觉时门被反锁,没有人身自由。她想过逃跑,但知道“阿飞”的凶狠,且“阿飞”手下有不少来自贵州的“马仔”看管她们,若跑不掉被抓回来后果很严重。
17岁的小宝来自云浮市,先是被骗到兴宁市卖淫,后来和小倩等几个小姐妹又一起被带到五华县。小宝说一到兴宁,随身带的手机和身份证就被“阿飞”等人扣了,平时出去买生活用品要获得批准,并有人跟着。“不听话的时候就会被打,不肯去接客时会被打,客人投诉了也会被打,有一次,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提出拿点零花钱也被打。”
买车票送女孩回家
五华警方介绍,该案主嫌犯周某2008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处3年徒刑。据悉,卖淫女孩的“劳动所得”除了交“场地费”外,几乎都被周某搜刮一空,其团伙成员有人专门物色介绍女孩子,将女孩骗到手后就强迫她们卖淫,若遇到性子烈不愿意的,就采取暴力手段强迫就范,还有人专门负责接送接客的女孩,有人负责“看管”女孩。
6月1日下午,五华民警送7名获救女孩回家,每个女孩发给一部手机、200元生活费和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