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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青2.5万人共享1处农贸市场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6-04 13:30:43 字号:TT

  到2015年,青岛将新增生鲜超市、菜店200家以上。(资料片 记者 蓝娜娜 摄)

    3日,记者从青岛市商务局获悉,《关于加快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到2015年,城市每2.5万人拥有一处农贸市场,并新增生鲜超市、菜店200家以上,社区覆盖率由目前的30%达到60%;外埠24小时跨区域蔬菜、猪肉生产保障基地由目前的25处增加到50处以上。

    每2.5万人拥有

1处菜市场

    根据《关于加快我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到2015年,青岛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力争实现多个目标。首先,围绕方便群众消费,对城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菜店进行定点定量配置。新建农贸市场34处,总量达到126处,城市每2.5万人拥有一处。新增生鲜超市、菜店200家以上,社区覆盖率由目前的30%达到60%。

    根据规划和城市建设改造进程,市区每年新建农贸市场6—8处,按照商场化、超市化的标准,每年对10处左右的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扩建,迁建布局不合理的旧农贸市场。到“十二五”末,市区60%以上的农贸市场达到价格大众化商品品牌化等标准。

    大力发展生鲜超市和便民菜店,在不具备配置农贸市场条件的社区,加快发展生鲜超市和便民菜店,有条件的农贸市场,可实施“农改超”。各区要重点支持大型流通企业每年在社区发展生鲜超市50家左右,单店生鲜经营比重达到30%,每年发展便民菜店10—15处。

    另外,在五市,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新建、改造8处产地型生鲜配送超市。在市区,规划建设一处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一处大型农产品物流中心,形成四处综合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属地化管理公益性菜市场

    各区市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加快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菜店的改革试点步伐。对新建市场和菜店,可通过参资入股、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公建配套等方式,明晰产权关系,实行委托经营,对原有并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和商业网点,可通过回租回购或政府直接投资入股的方式,掌握一批市场和网点资源,用于开办公益性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和便民菜店。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农贸市场、各级财政用于市场改造建设的资金,要由区市政府和市场签订协议,明确资金来源、用途和要求,待具备条件后,再以参资入股等方式注入,逐步增强对农产品市场的调控能力。

    公益性农贸市场、生鲜超市、菜店实行属地化管理。积极发展短链直供模式,搭建“农超对接”、“农农对接”、“农校对接”,鼓励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大中型超市、流通配送企业、集团消费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支持农产品生产组织和批发市场在各区分别设立3—5处直供直销网点或周末蔬菜车载市场。通过直供直采渠道,果蔬等生鲜超市直供比重由目前的20%提高到35%以上,进一步减少环节、降低费用、稳定物价、方便群众生活。

    根据城区人口调整储菜量

    到2015年,应急调控能力进一步提高。外埠24小时跨区域蔬菜、猪肉生产保障基地由目前的25处增加到50处以上,应急调运量分别达到1000吨、50吨,占市区日均上市量的50%,在每年的2.25万吨蔬菜、猪肉等“菜篮子”商品储备的基础上,根据城区人口增长相应调整储备规模。

    加强与外埠产区的紧密对接,多渠道组织农产品货源,到“十二五”末,外埠蔬菜合同供货率由目前的60%提高到80%,地产蔬菜年平均供给率由40%提高到50%。完善储备调控,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制度,按照城市5—7天消费需求,确保完成每年1.8万吨蔬菜、3500吨猪肉和1000吨大豆“菜篮子”商品储备任务,在市区建立200家储备商品投放点。并在骨干流通企业建立耐储蔬菜动态库存制度,保持2—3天市区蔬菜销量的库存规模,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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