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高铁票。(资料图)
“回笼票”改签变卖、带人进站再退票获利
首尾车站招呼好,用过的车票也能改签,带人进站还能退票得款……近日,广州、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在办理武广高铁广州南站职工邱罗、彭亮等12人职务侵占案,和长沙南站职工刘伟、伍欢等4人职务侵占案等案件中发现,此类型“内鬼”犯罪已成为铁路犯罪的新形式。根据武广高铁售票管理规定,车票在开车后两小时内凭原票和
如在邱罗、彭亮等人职务侵占案中,广州南站一班客运值班员邱罗安排无业人员沈熠与长沙南站客运员聂昆龙联系合作作案,邱罗安排其下属放客员彭亮、李响对持红色车票的旅客进站不剪票,聂昆龙联系该站出站员在出站口回收红色车票,沈熠负责拿票并到邱罗下属售票员处改签。2011年3月至5月,邱罗等人共改签售出广州南至长沙南高铁火车票275张,票面价值人民币9万余元。
而犯罪嫌疑人刘伟、伍欢在长沙南站从事自动售票机管理工作时,安排他人垫资为前往广州的旅客在自动售票机上购买车票,所购车票不交给旅客带走,而是将其无票送进车站乘车,并联系其他客运员在广州南站接旅客出站,每次收取280元费用。所垫资购买的火车票,由刘、伍签字确认后以自动售票机机器故障为由违规在退票窗口办理原价退票,从而侵占票款。2011年4月至5月间,共侵吞票款2.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