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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潍坊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接到多起投诉,称在市区内家电商场预购家电没有按时送货上门,有市民甚至遭遇交付全款后家电突然涨价情况。 27日,记者就此进行调查发现,商场搞活动时家电价格打折,市民扎堆购买通常未和商场签订有效合同,以致在商场缺货、无货时,无法向商场追究责任,纵容了商场行为。 送货上门,两周不见动静 市民马先生在4月份从潍坊市区一家电商场订购一台海尔空调,订购时交付全款2499元。马先生称,交款时,商场工作人员告知两周内就可以送货上门安装。 记者得知,马先生在交款时只拿到一张收款单,并没有签订具体合同。两周过去了,商场那边却一点动静也没有。马先生追问,得到商场的回应是:总厂的货一直没有下来,他们也没有办法。商场方让马先生回家,再等等。 得知货还没到,马先生从另外一处商场买下空调,并且安装完毕。 随后,马先生向商场提出退货要求,却遭到对方的拒绝。商场工作人员称如果要退,马先生需要亲自找商场领导申请,或者扣下500元费用。工作人员的态度令马先生不满,并投诉到潍坊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马先生称,商场没有按照规定时间送货,明显是对方先违约,他没有必要再等下去。但是,马先生也说,当时仅有一张收款单,并无其他凭据,更没有约定商场延期交货如何赔偿。 交了全款,怎么还另加钱 而市民张先生则遇到另外一件郁闷事。4月30日,张先生参加市区一家电商场内的“五一”促销活动,并看中一台搞活动的LED液晶电视,全款为4800元。张先生现场交付全款,商家保证“五一”假期后就可送货上门。 然而,5月5日,张先生接到商家的电话,对方称搞活动的液晶电视,货已经全部卖完。商场工作人员说,如果张先生还要买,必须要再支付额外的1000元钱,才能送货上门。 明明已经交付全款,如今又突然涨价,张先生当然不买账。张先生说,在4月30日当天,他已经交付全部的款额,并有商家的发票为据。商家如此出尔反尔,根本不合理。他要求商场按照4800元价格将订制的电视机卖给他。 和张先生一样,市民迟先生也遇到交付全款预订家电后,又遭遇涨价的情况。商家的解释是,原先的价格没有审批下来,只能加价。但是,该解释却难以令迟先生接受。 预购家电,少有合同约束 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市民在预购家电时,遭遇送货时间拖长、交全款后再加钱、预购家电无货、商家要求消费者改买其他产品等问题。特别是一些节假日和店庆日,类似问题尤为突出。 27日,记者在市区一家大型商场看到,商场内挂有很多对家电购买的优惠宣传海报。一名工作人员称,活动期间商场家电打折的确实惠,很多市民都选择在活动期间购买商品。她告诉记者,交全款后拿不到货,是因为要的人可能暴涨,总厂一时调配不开,就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该工作人员称,在活动以前,只要市民交付一定的费用,就可享受各项优惠。如果到时货品不够卖,也可以将钱全额退还顾客,并不需要签订合同。 记者发现,一般市民在商场预订家电时,通常只是拿到一张收款单或者发票,并没有与商家签订详细的预订合同。商场也很少会采用合同的方式,限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没有细则,只能从中调解 27日,记者就从潍坊市工商局得知,对类似的预购家电情况,如果市民在预订家电前,没有和商家签订合同或者有效的协议,在遭遇送货延迟、交款后家电涨价等问题时,只能从中调解进行解决。 潍坊市1231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相关规定,在消费者交付全款后,商场如果没有按规定时间内送货,只是需要承担所交全款的银行利息。只有当涉及欺诈等行为时,可以另行索赔。 然而,现在市民预购家电,商家大多以口头承诺的形式约定送货时间,一旦进行追责,很难有书面形式作为凭据。这也是商场在出现问题后有恃无恐的原因。潍坊市12315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在选择家电交款时,最好达成一份书面的协议,规定好送货时间以及出现问题后的补偿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