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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玩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7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家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GB 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5《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等标准,对小零件、挤压玩具、摇铃及类似玩具、小球、学前玩偶、玩具奶嘴、气球、弹珠、可触及的金属或玻璃边缘、功能性锐利边缘、金属玩具边缘、模塑玩具边缘、外露螺栓或螺纹杆的边缘、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功能性锐利尖端、木制玩具、突出物、塑料袋或塑料薄膜等项目进行检验。 主要不合格项目及情况分析 1、玩具标识和使用说明: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产厂家对玩具标识的重要性缺乏认识,对玩具标准缺乏理解。 2、正常使用;孔、间隙,机械装置的可触及性:本次抽查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表现为电池驱动机构(风叶)未加以封闭,主要原因为企业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没有将风叶罩提供给抽样人员。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消费者在购买玩具时,首先应看清玩具产品外包装上商标、厂名、厂址电话等标志信息是否齐备,消费者应挑选标志信息齐备的产品。其次,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塑胶玩具和娃娃玩具等6类玩具已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消费者购买时应留意产品的3C认证标志。第三,购买玩具时应尽量到质量信誉较好的商店购买。最后,建议消费者应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玩具。 2012年广州市玩具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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