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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在签字盖章的白纸上制作贷款确认单,随意提高利率,渣打银行贷款成了陷阱!”近日,记者接到一位钢贸企业老板张先生的投诉,他称2009年时,他向渣打银行贷款52万元人民币,但银行在其3张盖印签字的白纸上“伪造”了贷款确认单,而且利率比之前双方约定的要高。张先生一直向渣打银行索要贷款合同和贷款确认单原件,但银行一直没有提供。张先生提供了4月24日渣打银行一位庄姓客户经理的录音,录音中,庄经理称2009年渣打信贷业务员的确有类似违法操作贷款的现象,渣打银行对此默认,但渣打银行对此一直没有给予补偿。 对于张先生的投诉,渣打银行媒体传播经理称银行业务部门已找出相关材料原件,据其说,张先生在看到材料后对此表示“记忆模糊”,在记者表示希望看到原件时,江小姐以保护客户隐私为由拒绝提供材料原件,同时她质疑录音的真实性。 孰是孰非,双方各执一词,渣打银行信贷成了难以解开的谜团。
张先生的愤怒:渣打银行如此“信”贷 2012年5月16日,记者接到上海晗章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张先生投诉,他称从2008年开始一直接到渣打银行信贷业务员电话,询问其要不要资金周转。2009年7月,他又接到渣打银行一位陈姓业务员电话,此时适逢公司需要一笔流动资金,7月底他向渣打银行申请80万元人民币无抵押小额贷款,银行方面对张先生公司进行财务审核后,负责贷款的陈姓业务员称可以贷款52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1.5%多。7月30日,双方就贷款事宜达成一致后,业务员让张先生到渣打银行办理手续。 “银行给了我一张告知函,上面月利率为1.5%多一点,又给我3张白纸,说银行需要走流程,需要盖章和签字。我非常相信银行,当时就没多想,在白纸上盖章签字了。”张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向业务员提出签署贷款合同,对方称贷款合同会在几天后签署,让其先签字。 “8月26日,银行将贷款汇入了我的账户。我当时觉得奇怪,银行怎么这么爽快呢?”张先生看到贷款后又喜又忧,喜的是贷款可以充当公司流动资金,忧的是银行没签合同就放款,心里七上八下。之后,他给业务员打电话索要贷款合同,但业务员一直敷衍,双方一直未签贷款合同。 2009年9月25日,张先生收到一张渣打银行的贷款确认函复印件,看到贷款确认函后,他很诧异。“确认函约定月利率为1.67%,高于其双方约定利率,复印件上面有我的签字和公司印章,落款日期为2009年8月18日。可7月30日在渣打银行和业务员碰面后,我再也没见过她。8月18日,我根本没签过确认函。”张先生收到复印件后赶紧联系业务员,对方称之前约定的利率是一个范围,具体利率以确认单为准,张先生索要确认单原件和贷款合同,但业务员一直没能提供。为此,他多次拨打渣打银行客服热线,并给银行方面发函询问此事,但银行方面一直没有回复。 员工录音透露:渣打存在违法操作贷款行为 张先生向记者提供了4月24日其和渣打银行客户经理庄小姐的录音,录音中庄经理说:2009年,渣打银行的确有不少业务员迫于压力,在贷款手续上有类似情况。为此,渣打银行每年都会接到客户投诉,很多客户投诉业务员让客户在白纸上签字盖章,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提高利率。庄经理称,渣打银行对此事是知情的,但由于客户的确是签过字和盖过章的,从法律上来讲,银行不怕客户打官司,她称银行不可能对客户有任何赔偿,因为在银行系统中,客户已贷出款项的利率是无法更改的。庄经理还说,银行在急需用钱的公司企业面前是非常强势的,客户急需用钱,只要其预估的利润高于贷款利息,便会欣然答应银行较高的利率。等贷款到账,客户发现问题后,银行已将贷款放出,客户只能还款,银行没有对业务员违规操作有相关补救措施。 5月17日,记者就张先生投诉渣打银行违规操作信贷一事向渣打银行媒体传播经理咨询,她告诉记者,张先生2009年向银行贷款52万元一事属实,渣打银行的小额贷款业务不需要签署贷款合同,贷款确认单具有法定效力。5月22日,她来到报社,向记者出具了渣打银行的调查回复。针对录音中的内容,她表示不存在这样的情况,她称这有两种可能,一是相关客户人员说了不真实的内容,二是录音本身不真实。 5月23日,渣打媒体传播经理给记者打来电话,称5月22日银行和张先生约谈过程中,张先生提出贷款月利率要降低到1.3%。记者随后就此向张先生核实,他说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银行工作人员询问最先业务员告诉他的利率是多少,他说是1.3%,此时银行工作人员称他们将朝着这方面努力,问其同不同意。张先生表示即便现在贷款利率为0,他也不会找银行要任何补偿,但银行业务员在白纸上签字“伪造”确认函的事情,他一定要追究到底。另外,张先生强调他看到确认函原件时,没有说过“记忆模糊”之类的话,他一直强调其从始至终没有见到过这份确认函。 渣打银行回复:未发现该笔信贷有违规情况 渣打银行的答复中称,渣打银行在为上海晗章商贸有限公司办理中小企业无抵押小额贷款整个过程中严格按照内部流程规定操作,未发现存在投诉所涉及的违规情况。答复中提到,张先生作为晗章商贸股东会的授权代表在《渣打银行中小企业无抵押小额贷款申请表》的“借款企业声明”处签署并加盖了企业公章。 渣打银行方面提出,贷款申请表的首页“贷款资料”部分已清楚、明确地列明了渣打银行中小企业无抵押小额贷款的种类、贷款期限及所对应的贷款月利率的上下限区间。这份有张先生亲自签字、盖章的《渣打银行中小企业无抵押小额贷款申请表》写明,该笔贷款的月利率区间为1.59%-1.84%,而张先生最终得到的贷款月利率为1.67%,恰恰在区间范围内。 针对张先生提出的贷款确认函系银行“伪造”的说法,渣打银行称其致上海晗章商贸有限公司的《渣打银行中小企业无抵押小额贷款》贷款确认函原件上,清楚列明了上述贷款的本金、期限、月利率及月还款金额等所有贷款的关键信息。贷款确认函上“本公司同意接受本确认函”处也有张先生的亲笔签名及加盖的公司公章,而且所有的签名均在格式文本的签字栏内。 渣打银行方面强调,银行致上海晗章商贸有限公司的《渣打银行中小企业无抵押小额贷款》贷款确认函签发于2009年8月18日,银行于2009年8月26日放款。贷款确认函签署时间及放款时间符合流程规定。银行按照业务流程,邮寄给该客户还款计划表和银行对账单等相关凭证,期间未收到任何未送达退信。 对于张先生所说的“曾在空白纸上签字”一事,渣打方面表示这种做法是被严令禁止的。渣打银行表示,经过内部调查,并不存在张先生所说的在空白纸上签字的情况。 律师意见:如果投诉属实,渣打应纠正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他告诉记者,如果投诉属实,张先生2009年发现贷款利率高于之前所约定的,银行业务员违法操作贷款流程,他应立即向银监局举报,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渣打银行如在贷款流程中监管缺失,造成客户利益受损,应及时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