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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柏魁故宫盗窃案14日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宣判,最终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处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 故宫盗窃案曾于今年3月19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以盗窃罪判处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万元。3月26日,石柏魁通过律师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重新作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决。 据一审法院查明,2011年5月 一审法院认为,石柏魁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盗窃展品,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据此作出判决。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