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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钉明显打在骨缝里,且断裂两颗 二次手术后基本愈合 医师注册的医师类别为中医 青岛新闻网5月11日讯 “三年前,我父亲在莱西市市立医院做了接骨手术,一年半时间也没有未痊愈,医院又请专家做了二次手术。”5月9日,莱西市市民赵女士向记者反映称,他认为主治医生的资质是中医,而从事中医的医生没有动刀做手术的资质,因此要求医院给予补偿处理。而医院则要求患者做完第三次手术将固定钢板取出来之后,才给予处理,于是患者家属与医院较上了劲。 接骨手术后一年半未痊愈 病患家属赵女士向记者介绍,她父亲叫赵广远,今年66岁,是莱西市马连庄镇大森格庄人。三年前她父亲摔伤胳膊后就不能活动,胳膊一直流血,疼痛难忍。经莱西市里医院医生检查为右胳膊开放性骨折,必须立刻住院做接骨手术。 “我父亲出院后就回家疗养了,然而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我父亲的胳膊仍然没有痊愈,胳膊一直肿着,感觉疼痛,也不敢用右胳膊拿东西。接骨手术都做了这么长时间了,我认为不应该出现这种情况,就带着父亲到市立医院去做检查。”张女士对记者说道,并找医生询问他父亲一直没有痊愈的原因。 一颗钢钉打进骨接缝处 “这要是不检查还不知道,我看到给我父亲拍的X光片,竟然有一根钢钉打进了骨头断裂的接缝处。”赵女士气愤地向记者说道,她找到当时的主治医生想问个究竟,结果医院表示胳膊没有愈合和钢钉没有关系。赵女士拿出当时给她父亲拍的X光片,对记者说,“你看这是第一次手术后去医院检查时拍的片子,胳膊上的钢板总共钉了9颗钢钉,有两颗已经断了,还有一颗明显是打进骨头的接缝的地方了。” 据赵女士介绍,当时家里人不能认同医院的说法,就要求医院对这件事进行处理,并赔偿她父亲的精神和身体上所受到的伤害。“当时我们决定带父亲到其它医院做二次手术,但是医院不同意,结果医院请专家为我父亲免费做二次手术。”赵女士说道,关于赔偿等问题到二次手术结束后在做处理。在2010年9月份,市立医院从文登整骨医院请来整骨专家谢波为她父亲做了二次手术。 “先取出钢板再做处理” “我父亲都这么大年纪了,本来胳膊断了就非常遭罪,这还要做二次手术再受一次罪。”赵女士向记者抱怨道,作为女儿她非常不忍心让父亲受这份罪,无奈之下只好同意医院的做法。然而她不明白做接骨手术的时候医生怎么会把钢钉打进骨头的接缝处呢,她和家人都表示难以理解。 赵女士告诉记者,做完二次手术后她父亲的胳膊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但是市立医院一直没有给一个明确的答复。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等老人的固定钢板取出之后才会做处理”。这一说法让赵女士和家人都非常愤怒,并要求医院先处理再取固定钢板。于是她们到市立医院找了医院领导讨一个说法,但都是无果而终。 中医岂有动刀资质 “如果我父亲第一次手术没有问题,医院为什么会同意免费做第二次手术,还去其他医院请专家。”赵女士指出,第一次给她父亲做手术的主治医生迟通海是在莱西市市立医院注册的中医医师,而她认为中医医师没有动刀做手术的的资质,还出现两次诊断结果不一致的情况。2009年接骨手术的诊断是“右肱骨干粉碎性开放骨折”,而出院记录上的出院诊断却是“右肱骨干开放骨折”。 记者了解到,从事中医的医生只要取得相关的执业证并达到一定的医生级别就可以动刀做手术。但是医院没能提供出迟通海医生的相关执业证,只将助手的相关复印件提供给记者看。 患者需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针对赵女士的父亲在就医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青岛琴岛律师事务所的法律顾问。“患者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法律顾问告诉记者,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医院要按照医疗过错对患者进行赔偿。如果鉴定结果是医疗事故,医院就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随后,记者联系到莱西市市立医院。该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姜先生告诉记者:“患者可以到相关部门找专家做鉴定,如果是医院的责任,到时候医院会处理。”(青岛新闻网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