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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指出,下一年度交强险费率是否上浮,除了要看被保险的机动车有没有发生事故之外,还要看有没有交通违法行为。不少车主由此担心,今后是否像闯红灯、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也要上浮交强险费率,从而提高养车成本。 业内人士指出,对于什么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上浮保费,是闯红灯、还是超速、违停,上浮的幅度又是多少,《条例》并无明确规定。所以,该规定如果要实施,还需多方支持,并制定相关细则,出台具体费率浮动标准。 新规让车主喜忧参半 记者看到,新修改的《条例》写道: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 就新规出台,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车主,其中有11位车主表示欢迎,认为此举有利于规范车主的开车行为,对道路安全有好处。9位车主则担心,若像违规停车、闯红灯等不注意交通规则行为与保险费率挂钩,在购买交强险的时候,很可能要多掏点银子,无疑会增加养车的成本。 “闯红灯、违停、超速等是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年难免会有几次,如果这些违法行为和交强险费率挂钩,那么车险的支出就会增加不少。”车主杨先生表示担心。 信息联网是大势所趋 岛城一产险公司人士表示,目前各家保险公司信息平台已实现联网。但是,作为交强险与交通违法行为挂钩的前提条件,交通违法记录何时能与保险信息联网,目前还没有明确时间表。 “这需要两个部门的合作,实现联网才可能实现信息共享,为第二年保费上浮提供依据,具体什么时候能实现不好说,但是这是大势所趋。”该人士表示。 据了解,目前,我市的交强险费率主要依据仍是上一年投保车辆的出险率。投保车辆在第一年如果没有出险记录,第二年交强险费率可享受下浮10%的优惠,依此类推,最高可享受下浮30%的优惠。如果车辆在上一年的投保期内产生1~2次出险理赔,第二年则很难享受优惠。一旦出险达三次以上,交强险费率将上调10%,出险四次上调20%,出险五次上调30%,最高不超过30%。(记者 景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