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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市物价局联手公安部门打击停车乱收费现象 记者暗访发现沿海景点最为突出 不按规定收费,张口就要10元、为了收费宁肯堵路也让大巴车停下、只要给钱不让停车的地方也允许停车……从今天起,市物价局将联手公安部门打击停车乱收费现象,早报前天报道此消息后,记者昨天兵分三路探访本市停车收费情况,结果还真发现了不少问题,其中前海一线各旅游景点的停车乱收费现象最为突出。
■现场1 地点:五四广场附近丰顺路停车场收费员张口就要10元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五四广场附近的东海路、丰顺路路口,根据市民反映,此路段乱收费的情况比较严重,往往是停车线内、线外都要收费,而且每车10元钱,有时还不给发票。记者在此处等了一会,一辆挂着河北牌照的蓝色别克商务车开到此处,一名女收费员示意对方停车,并指挥这辆车将后轮倒上了人行道。驾车男子下车后,这名收费员表示“停车10元”,对方一边还价一边拿出10元钱给了对方,并索要了一张发票。 “你看看这个发票,盖了个物业管理公司的章,根本看不出是停车发票来。”这名姓李的河北游客告诉记者,自己是来旅游的,虽然明知这个收费有问题,但也不愿意惹麻烦耽误事。 记者随后返回停车场,发现整个停车场也看不到关于收费标准的公示牌,而且收费人员为了在线内停下更多的车辆,还都将车辆指挥上了人行道。
■现场2 地点:栈桥附近中山路南端车行道车行道上私设“停车场” 昨天下午1时许,记者来到栈桥附近,在中山路1号对面位置,记者看到去年曾被整治、明令要求不准停车的车行道上不仅停了车,还有人打出了“停车场”的标志。记者在这里等待了几分钟,一辆轿车开到这里想要停车,一名男子表示:“这里是给海上观光游客停车的地方,你不上船不能停车。”当这辆车的驾驶员表示就在附近办点事就停一会时,这名男子居然表示:“那我也不要你钱了,你给我买瓶水吧。”在犹豫了一下后,记者看到这辆车离开现场,管理此处“停车场”的男子又开始在街头招揽其他车辆。 记者随后在中山路招商银行附近看到,这里一处停车场同样由招揽“海上观光”生意的人“管理”,只要有车辆进场,他们都要询问是否坐船,并且表示要收停车费,但记者在四周看了一下,并没有收费标准公示牌。
■现场3 地点:曲阜路百盛商厦北侧停车线外圈起“自管区”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赶至曲阜路与中山路路口的一处停车场,除了路边画线区域内已经停满了车,一名负责此处停车收费的管理员同时指挥多辆车停在路边的一处空区内,而这处区域其中一部分地面上明显标有黄色网格线。一辆小型汽车将车停入此区域,管理员立刻出现在车旁,并示意车主缴费,当车主提出自己的停车位置并没有画停车线后,管理员坚持表示这个区域就是他的管理范围。“地上明明没有线,为什么要收费?”面对车主的质疑,管理员并没有过多解释,而是不断地询问车主要停多长时间,车主表示很快离开后,管理员向其索要两元停车费。“你要是愿意,就给我两块钱,不愿意给就停这吧。”由于车主坚持不肯付费,管理员最终撂下这样一句话后离开。
■现场4 地点:湖南路与安徽路路口霸占单车道按车牌收费 下午4时许,记者驾车沿湖南路西向东行驶,在过了安徽路信号灯时看到,道路右侧停了两辆大巴车。湖南路这个路段西向东方向是单车道,道路中央画着黄实线,而停在路边的大巴旅游车占据了整个单车道,西向东的车辆只能轧过黄实线,到左侧的车道冒险逆向行驶。两辆大巴车旁边站着一名穿着便装的男收费员,身上斜挎着小皮包,来回收费。“这个地方停车我们都不要发票,车牌不同停车价格也不一样。”停在路边的大巴车司机告诉记者,他们这些省内的旅游车收费一般在10元到20元之间,如果是省外牌照,停车费就要二三十元,这还是不开发票的价格。 【调查】收费停车场应“三标”齐全市民遭遇停车乱收费可拨打12358举报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三标”配备情况。所谓“三标”即停车收费的标志、标识和标准。“停车收费标志”是指各收费停车场要按照《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设置并明示停车标志。“停车收费标识”是指停车场收费人员应当佩戴统一标识,亮证收费。“停车收费标准”是指各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用应当执行的类别标准。根据要求,各收费停车场应设置收费公示牌(栏),收费公示牌(栏)要标明收费单位名称、收费类别、收费时段、收费标准、价格举报电话12358、青岛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监制等内容,并在醒目位置摆放。 二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各收费停车场要按照市物价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安局公布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执行。依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目前我市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 (含临时开放的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不同区域、地段、时段和道路内外区别制定,具体分为四类,并分别采用计次、计时、计日(过夜)和计月等形式计费。 三是停车场经营合法性。各收费停车场要按照《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取得合法经营证书。 昨天,记者将几处存在问题的停车场向物价部门反映后,物价部门表示,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经营者,凡收取停车服务费的都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使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督检查机构监制的标价牌。当市民遭遇停车乱收费问题时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相关部门将及时并依法予以处理。各类停车场收费标准一类收费停车场 旅游专业一类收费停车场:具体为青岛中苑海上广场有限公司停车场(西陵峡路)、崂山区老管委停车场等14处。以小型车为例,每年4月20日至10月10日的旅游旺季,白天(8点至18点)收费标准为每小时8元,过夜(18点至次日8点)为每次8元,跨时段的,白天、过夜分别计费;淡季(10月11日至次年4月19日)收费标准为每次2元(每次不超过4小时,超过4小时的执行计日收费标准),室外停车场每日4元,室内停车场每日6元。 其他一类收费停车场:具体为山东省国际贸易大厦管理公司(太平路51号)、青岛报业传媒集团海晨宾馆 (太平路33号)等11处。以小型车为例,在7、8、9三个月的公休日和 “十一”黄金周期间,白天(8点至18点)收费标准为每小时8元,过夜(18点至次日8点)收费标准为每次8元,跨时段的,白天、过夜分别计费;在7、8、9三个月的星期一至星期五期间,白天收费标准为每半小时收费2元,过夜为每次8元。其余月份收费标准为每次2元 (每次不超过4小时,超过4小时的执行计日收费标准),室外停车场每日4元,室内停车场每日6元。二类收费停车场 指车站、码头和车流集中的医院、繁华路段等需要加速车辆周转的停车场。二类收费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以小型车为例,收费标准为每半小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算,每日最高收费标准为20元。三类收费停车场 指主干道路内停车泊位。以小型车为例,白天 (早8点至18点)实行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每半小时2元;过夜18点至次日8点实行计次收费,每次4元。跨时段的,白天、过夜分别计费。四类收费停车场 指上述三类收费停车场外的停车场所。实行计次收费。以小型车为例,收费标准为每次2元(每次不超过4小时),室外停车场每日4元,室内停车场每日6元,超过4小时的执行计日收费标准。本版撰稿摄影 本报记者 网友维权热线:0532-68873738或维权QQ:1400-84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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