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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贴范围扩大到全部驻青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将毕业生派遣期由现在的两年调整为三年”、“驻青高校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昨天,我市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正式启动,同时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2012年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行动”的通知》,该项活动从政策、资金、服务等层面进一步加大了对引进人才的扶持力度,进一步促进非青岛籍的驻青高校毕业生留青就业创业,吸引更多高学历毕业生留青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政策突破 ●驻青高校毕业生见习均享补贴 以往见习补贴只惠及青岛籍高校毕业生,此次启动的“留青行动”将毕业生就业见习财政补贴范围由青岛籍毕业生扩大到全部驻青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 今后,驻青普通高校应届未就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毕业生年度内可按照《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在我市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为见习毕业生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并按照我市公布的所在区(市)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毕业生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由见习基地负担50%,见习地区(市)财政补助25%,市财政补助25%,财政补助资金从各级促进就业资金列支。有条件的见习基地也可适当提高自负部分的补贴标准。 ●应届博士硕士享三年住房补贴 2012年7月1日后,驻青高校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外地来青博士硕士研究生,在青就业期间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住房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住房补贴资金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分别负担,其中,在中央、省驻青单位及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住房补贴由市财政负担,所需资金从我市设立的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其余由区(市)财政负担。 ●毕业生派遣期延长至三年 “此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派遣之日起两年内都是派遣期。择业派遣期间享受报到、落户、改派、档案管理等优惠政策。”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将毕业生派遣期由现在的两年调整为三年。驻青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可在三年内办理派遣和改派手续,改派次数由现在的一次调整为两次。延长毕业生派遣期,为高校毕业生留青提供便利。 精细服务 ●全年举办900场毕业生招聘会 “留青行动”期间,我市通过举办不同规模、层次的网络和现场招聘会,为驻青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机会。根据企业需求情况组织企业到高校召开专场招聘会,为企业和毕业生搭建沟通的桥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全年不少于900场。针对各级部门举办的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和校园招聘会,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就业创业政策咨询,使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了解就业流程。 ●万人创业大会面向驻青毕业生 我市将积极开展2012年驻青高校就业创业服务高校行活动。通过区市和驻青高校的紧密合作,利用远程视频招聘会、见习岗位对接、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现场报告会、创业讲座、创业培训等多种形式,为大学生进行就业创业上门服务,做到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全覆盖。编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南”,免费发放给全市八万多名驻青高校应届毕业生。鼓励驻青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中国·青岛万人创业大会暨首届创业(就业)博览会。 ●48小时为毕业生配置岗位 市人社局目前对“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完善升级,延伸服务内容。将驻青高校应届毕业生培养情况在信息网进行发布,方便企业按需查看。同时建立未就业毕业生QQ群,提供在线政策咨询。通过短信平台,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招聘会时间安排,最新就业创业政策通知。建立岗位配置48小时反馈制度,将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的毕业生求职信息,根据毕业生的求职意向, 48小时之内为毕业生进行岗位在配置。针对毕业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驻青高校毕业生,由各高校统一组织毕业生登录“青岛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未就业毕业生登记”,为毕业生进行岗位配置。 资金支持 ●首年创业免房租 我市对于入驻全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实行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房租减免优惠。同时提供商机对接服务。利用“商机PARTY”和“商机晚餐”定期举办商机对接活动。创业项目库可提供适合大学生创业项目近2000个。 ●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我市还为驻青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服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免费创业培训,财政部门根据培训合格人数和创业效果给予培训机构最高每人2000元的培训费补贴。我市通过创业指导专家委员会和600多人的创业专家志愿团,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全方位创业导师指导服务。 ●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免费服务 我市还为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人才网络配置、远程视频招聘、见习培训、人事代理、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免费服务。另外,每年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海洽会、蓝洽会等形式积极引进大批归国留学生来青创业。(记者 封满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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