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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底的一天上午,初中生张强(化名)和同学徐杰(化名)在家里玩电脑游戏,玩着玩着,张强突然用事先准备好的啤酒瓶和锤子等工具击打徐杰,徐杰奋力反抗,张强最终因体力不支杀人未遂。原来,张强早已对徐杰怀恨在心,邀请他到家里玩游戏是事先设计好的杀人计策。记者昨天获悉,张强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三缓五。 玩游戏时发生打斗 据了解,家住城阳的张强今年17岁,和徐杰是初中同学。事发当天,张强主动邀请徐杰到家里玩电脑游戏。徐杰正玩得起劲,突然,头部、脸部遭到啤酒瓶和锤子等工具的敲击,他这才意识到张强欲杀害自己,并奋力反抗,接着,两人在家中发生打斗。一番打斗后,两人都累了,双双躺在地上。张强的父亲回家后,看到家里客厅和卫生间里到处是血迹,儿子和一个陌生男孩浑身是血躺在地上,不明真相的父亲吓坏了,急忙报警。后送到医院治疗,经诊断,两人的伤势都无大碍。 体力不支杀人未遂 随后,张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派出所里,张强交代了欲杀害同学的原因。原来事发前,在一次意外事件中,徐杰不小心弄伤了张强的腿,开始,张强也没有过多责备徐杰,直到不久前的一次体育测试。因腿部受伤的影响,张强的体育测试没有及格,从此,张强受到打击,他觉得自己的体育成绩不至于这么差,之所以不及格,都是因为徐杰弄伤他的腿造成的,因此对徐杰怀恨在心。事发当天,他事先准备好作案工具,将徐杰骗到家中,准备将他杀害,没想到作案时,因遭到反抗体力不支而未遂。 从轻处罚判三缓五 经法医鉴定,徐杰的伤势构成轻伤。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强的家人与徐杰的家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赔偿了相关损失。徐杰的家人也对张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他判处缓刑。 经调查,张强平时表现良好,他所在的社区也表示愿意对他进行帮教。法院审理认为,张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虽然已实施犯罪,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且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最终,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记者 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