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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杜绝合同中存在的霸王条款,减少消费投诉纠纷,近日,工商部门召集19家大中型教育培训机构,拎出该行业现用合同中八大“霸道”条款。 4月17日,一文章《培训充电 当心合同有猫腻》,反映教育培训机构合同使用的乱象。其中,19家培训机构“零”使用规范合同的现象,引起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昨天,市工商局合同处为19家教育培训机构“上课”,对其使用的培训合同逐一点评,并拎出八大“霸道”条款。工商部门表示,提醒消费者若遇这些条款,可拒绝并投诉。 一、培训咨询时,乙方及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给甲方(以下均指“培训机构”)所需要的一切建档信息,全面、真实、可靠、有效。若乙方(以下均指“学员方”)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建档信息存在虚假,甲方有权在不退款的情况下,无条件提前解除协议。 【点评】只有虚假信息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学员报名交费后,第一次听课不满意可申请退费,其他情况一律不予办理退费;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填写《退费申请单》申请退学,在扣除退学手续费人民币1500元、退学产生的银行刷卡手续费用后,将剩余款项退还给学员。 【点评】此条免除了甲方的责任,加重了乙方的责任。此条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三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早教指导或服务时应在父母或监护人的陪同下才可进行。乙方上课或游乐时必须服从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照顾好乙方是乙方监护人的义务。甲方仅提供与课程相匹配的教学环境、游乐环境;若乙方监护人疏忽造成的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监护人承担。 【点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障责任。 四、如不接受辅导老师对课堂的管理,则甲方有权视情节,判定违约责任。 【点评】违约责任是由于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而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不能由培训机构单方“判定”。 五、学员违反合同《学员手册》或扰乱教学秩序,即视为学员违约,经两次书面警告仍未纠正,培训方有权取消其学籍,学员未完成课程之学费将不予退还,作为违约金。 【点评】此条约定的违约金涉嫌过高。 六、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对本协议有直接影响,本协议将自动终止,甲方免除责任。 【点评】该条款把“直接影响”完全等同于“不能履行合同”, 单方面免除了培训机构的责任。 七、本协议无新增条款,任何口头承诺均无效。 【点评】该条款排除了学员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为口头承诺免责。 八、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争议,依法向甲方法定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点评】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同时,排除了学员选择仲裁解决争议的权利。(记者李婷 实习生万梦祥 通讯员勒涛 祁国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