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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为满足城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青岛市政府研究决定在黄岛区和城阳区征收10块土地。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城阳两区的国土资源分局会同区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市政府发布的拟征收土地公告表示,2012年4月23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在黄岛区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分别为: 地块一、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淮河西路以南、昆仑山路以西。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红石崖街道办事处团结路以北、昆仑山路以东。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奋进路以东、临港六号路两侧。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团结路以西、淮河路以南。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位于黄岛区辛安街道办事处开拓路以东、黄河中路以北。用途:住宅用地。 在城阳区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分别为: 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中城路以西、崇阳路以南、文阳路以北。用途: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城阳街道办事处青威路以西、虹子河以南、春阳路以北。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正阳路以南、烟青路以东。用途:工矿仓储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位于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银河路以北、204国道以东、百福路以南。用途:工矿仓储用地。(记者 刘延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