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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在网上购买二手车,价格谈来谈去就是没谈拢,周某总感觉对方故意在抬高价格,于是找来了两个帮手,从车主手里把车抢走了。然而,抢劫得手刚刚15个小时过后,正在火锅店庆祝的周某三人就被警方抓获。昨天,记者从法院获悉,周某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其他两名同案犯分别获刑7年半和6年半。 30岁的即墨人周某在网上看中了一辆浙江牌照的尼桑二手轿车,于是拨通了车主留下的电话协商价格,可一 为了吓唬尼桑轿车车主,周某准备了一把玩具枪和其它抢劫用的工具。去年8月底一天早晨,周某以看车为名把车主约到了南京路某加油站附近,周某也开着一辆借来的捷达轿车拉着侯某和万某赶到了约定地点。 周某等三人突然打开尼桑轿车车门,同时钻进车内,没等车主反应过来,坐在后排座位上的侯某就用手掐住了车主的颈部,周某则用假手枪顶住车主的肚子威胁对方交出车钥匙,对方稍有反抗立即拿枪猛砸对方的后背,另外一人则拽着车主的胳膊。在周某等人的夹击下,车主惊恐之下乖乖交出了车钥匙,并趁着三人不注意,跳下车逃走。 车抢到了手,周某和同伴当即将车开走,当天晚上,三人一起到位于即墨鹤山路的一家火锅店庆祝作案成功。此时,尼桑车主报案后,警方也在全力搜寻周某及被抢车辆,当天晚上11时,巡查民警发现停在火锅店门口的嫌疑车辆后,经过确认,周某等三人就是抢劫车辆的嫌疑人,于是立即出动,将还在兴头上的三人全部抓获。 经过法院审理,周某等三人以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其中周某提出抢劫犯意,并纠集侯、万,指挥、安排、分工而且持枪实施抢劫,应为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4年。 (记者 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