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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一年多来先后给8位同事朋友做贷款担保人,没想到,近日刘先生买了一套房子,办房贷时,却因为给别人担保贷款太多,而没有通过银行的审核。 刘先生2011年大学毕业后,考入了银行系统,主要负责文字宣传方面的工作,收入稳定。单位里面有同事办理贷款,一般都是互相担保。除了同事外,也有亲戚朋友找刘先生做贷款担保人。刘先生告诉记者,自去年开始到现在,共有8个亲戚朋友同事找他做担保人,有的是住房贷款担保、有的是商业贷款担保。刘先生想,这些亲戚朋友同事都有还款能力,做担保人肯定没问题,于是很爽快地答应了。刘先生担保贷款的8人共贷款200多万。 今年年初,刘先生在莘县县城买了一套房子,总价在40万左右,父母拿出积蓄给他交了10万元的首付,剩下的30万元,刘先生准备自己分期还款,但在办理贷款时却遇到了阻碍。“在您的征信记录中,您担保的次数过多,金额太大,我们无法为您办理贷款。”一家银行拒绝了刘先生的贷款申请。刘先生又换了另一家银行,还是这种情况。无奈之下,他只能找亲戚朋友凑钱交房款。 18日,记者采访了市区的几家银行了解到,对此类情况,各家银行的处理也不一样。一家银行的个人信贷部经理告诉记者,有的银行办理房贷不需要担保人,直接拿买的房子做抵押物就可以,但有的银行审查比较严格。像刘先生这种情况,如果他担保的贷款人还不上款,他就负有共同还款的责任,会影响到他的个人征信记录,大多数银行会考虑这一情况,不会轻易贷款。市民在做担保时,要注意视能力而定,担保金额和次数不要过大过多。(记者 谢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