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手机客户端下载 | 青岛天气 | 更多网上媒体 | 疾病查询 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 正文

幼儿园要求家长找单位捐款 须一次性捐3年(图)

来源:重庆商报 2012-04-19 07:51:00

学校发的“捐资协议” 受访者供图

  家住大足区的仇勇(化名)有一个两岁半的孙女,在大足区实验幼儿园上学。前几天,仇勇带着孙女去幼儿园时,收到学校发的一份“捐资协议”。幼儿园老师告诉仇勇,需要仇勇以自己单位的名义向幼儿园缴纳500元/年的捐资助学费,而且还要在“捐资协议”盖上单位的公章。

  “这完全是变着花样让我们交捐资助学费!”昨日,仇勇气愤地说,他已经向教委反映此情况

  家长:

  孩子要上学得先捐资

  昨日,仇勇告诉记者,自己的孙女在大足区实验幼儿园读早教班,每周周末上一次课。读完早教班,孙女明年就准备进入该幼儿园幼儿小班正式上学了。上周六,仇勇带着孙女去上课,收到幼儿园发的一份“捐资协议”。

  “幼儿园老师告诉我,孙女如果要在幼儿园上学,每年就要交500元捐资助学费,读三年,需要一次性将1500元缴完”,仇勇表示,幼儿园让孩子家长找其所工作的单位捐资助学,并且还要求让单位在“捐资协议”上盖公章。

  “让单位给员工子女交捐资助学费,这可能么?出钱的最后还不是我们自己!我们不愿意交也得交,毕竟孩子要上学”,仇勇质疑说,这完全是幼儿园为了规避相关政策而搞的“怪名堂”。

  幼儿园:

  只是让家长找单位捐款

  通过网络,仇勇给记者传了一张翻拍的“捐资协议”照片。记者看到,该协议上写着“我单位自愿向大足区实验幼儿园捐资元”字样,而在协议末尾“捐资单位”一栏,仇勇已经找单位盖了一个公章。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大足区实验幼儿园,一名自称园长助理的工作人员解释称,幼儿园得到的捐资助学款将用于幼儿园的基础建设。

  “捐资助学费的缴纳完全是出于家长自愿,不愿意缴我们也不会强迫”,该工作人员表示,幼儿园只是让家长去找其所在单位捐款,并不是强迫家长缴纳捐资助学费。

  随后,这名工作人员以自己不方便聊、帮记者找园长为由,匆忙挂断了电话。

  回应

  大足区教委:已着手展开调查

  昨日,记者就此事向大足区教委进行了反映。“根据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无论是公立还是民办,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大足区教委副主任伍天泽告诉记者。

  据悉,《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12条规定,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第13条则规定,社会团体、个人自愿对幼儿园的捐资助学费,按照国家《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有关社会捐助教育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

  大足区教委称对此事已展开调查,目前尚未确定大足区实验幼儿园是否违规收取捐资助学费。(记者 吴光亮)

-

相关链接

上一篇:云南昭通强拆出命案 村民被官员围殴致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