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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秘 海关称“水客”走私呈现组织化 在此次走私案中,“水客”成为了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据深圳海关行邮监管处副处长钟俊华介绍,“水客”指以赚取“带工费”为目的,逃避海关监管,“少量多次”携带受国家管制或应税货物、物品入境的特定群体。 钟俊华介绍,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港澳与内地相接壤的口岸地区陆续开始出现“水客”走私现象。据介绍,近年来,“水客”走私群体呈现出职业化、组织化的发展趋势,走私物品也由早期的旧衣物、小电器发展到今天的高值高税的科技产品以及红酒、奢侈品等消费品。据介绍,他们通过手提肩背、人身绑藏等多种方式防止海关查获,其中不少是老人、残疾人甚至小学生。 深圳海关副关长陈振冲表示,去年深圳口岸日均监管旅客达54.4万人次、客车2.1万辆次,每天几乎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城市的人口经深圳口岸出入。大量“水客”混在其中,而且经常通过故意与执法人员或其他旅客争执等方式扰乱现场通关秩序,给深圳口岸的正常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 针对这一情况,去年深圳海关建立了一批长期活跃的重点“水客”信息资料库,多渠道监控、收集“水客”动态;针对“水客”的暴力抗法情况,还专门组建联合专职巡逻执勤队伍。2012年以来,深圳海关开展“端窝打点”查缉行动近百次,查获各类案件近80宗。新京报记者 沈玮青 ■ 提示 一年内三次走私可判刑 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这意味着,凡一年内因走私行为被海关处罚两次,第三次再实施走私行为的,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变为刑事犯罪行为。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境旅客,要了解并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 追踪 蓝优数码:“港版”iPhone无货 记者昨日在“蓝优数码”网店看到,该店目前出售的苹果产品仅剩iPhone4S、iPhone4以及iPad2,其余都是配件类产品。客服人员表示,该网店目前出售的iPhone都是大陆行货,已经没有港版机型出售了。 记者昨日又询问了蓝优数码北京实体加盟店,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提供港版iPhone4S黑色款,价格为4500元,这一价格比苹果公司官网报价便宜了488元。“但你来买之前先给我们打个电话,不能保证有货。”该工作人员又称。 业内人士曾先生昨日表示,其实目前水货代理商的利润空间很小。香港的新iPad官网已断货,其他店铺一般加价出售,折合成人民币后和目前内地网上报价相比大约只差不到200元;iPhone4S利润空间约300元-400元,所以很多店铺冒风险做“港代”的积极性并不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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