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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关于加强全市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水平和整体形象,决定在全市执法监察系统实施“四项工程”。具体意见如下: 一、实施“育人工程”,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执法监察机构肩负着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政治任务,全体干部职工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将全队的思想统一到履行职责使命、保障科学发展上来,确保思想和行动与中央、省、市委和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集中开展业务培训。以业务知识、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邀请上级领导和专家,在全系统集中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对全市各级执法监察干部进行系统、深入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三是定期举办执法论坛。原则上每月一次,既邀请专家举办讲座,同时也安排各部门、各大队负责同志、业务骨干登台讲课,还要结合国土资源政策进行研讨,为全市执法监察干部职工提供一个开阔视野、交流思想、丰富知识、提高素质的平台。 (二)理顺工作关系,形成良好工作环境。从为什么设立执法监察机构、怎样更好履行职责等最基本的问题入手,深入思考,找准定位,从根本上理顺工作关系,优化工作流程,合理确定工作岗位,建立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要坚持量材使用、用人所长,注重发挥干部特长和潜能,尊重干部主观意愿,将干部个人发展同事业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的良好局面。 (三)坚持从严治队,塑造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各级执法监察机构要把形象看得高于一切,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要提高工作标准,规范执法行为,遵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范的方式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要给干部职工提供充分施展才能的舞台,通过制度建设保证职责的履行,对于违反规定和纪律的人员严肃处理。 二、实施“凝心工程”,营造风正心齐、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一)树立正气,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奉献的风尚。积极倡导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勇于奉献的精神,为干部职工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干事创业创造有利条件,逐步形成大家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人人尊重劳动和奉献的氛围。要发挥老同志经验丰富、作风过硬和年轻同志知识扎实、思维活跃的优势,形成老中青三结合、传帮带的格局。 (二)关心干部,促进人与事业和谐发展。要在关心干部身心健康、激发干部工作热情上形成制度。一是开展谈心活动。各级领导要围绕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经常性与干部谈心,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状况,把握干部思想脉搏,了解干部在工作和生活方面遇到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帮助干部解决后顾之忧。二是落实休假制度。要在科学安排好工作,保障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好干部休假,保障干部职工休息权利。三是做好保健服务。进一步做好干部体检工作,开展健康讲座,增强干部自我保健意识,逐步探索建立干部休养制度,适当安排干部进行休养。 (三)搞好过渡,为干部长远发展提供良好平台。当前,执法监察机构正在进行参照公务员管理过渡,要全力抓住这一机遇,协调各方,争取政策,扎实工作,力争从根本上理顺支队的职级关系,为干部长远发展提供好的条件。要积极协调各部门各区市,把青政发[2005]26号文件对执法监察机构性质和规格的要求落实到位。 三、实施“聚力工程”,凝聚全市执法监察力量 (一)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团队战斗力。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制度议事决策,重大事项决策要广泛征求各级干部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完善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在责权一致的基础上,实行逐级放权,赋予各处、大队以及执法人员充分权力,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开展工作,承担责任。同时,积极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夯实基础工作,推动工作全面提升。 (二)加强业务领导,发挥系统合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上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与下级执法机构的关系由业务指导调整为业务领导,市、区(市)、镇各级执法机构和执法力量形成了更加完善的工作体系,执法监察力度进一步加大。市执法监察支队要切实加强对下级执法监察机构的业务领导,在上下协调、相互联动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各区(市)执法监察机构异地交叉办案等制度,构建全市大执法的格局;区(市)国土资源执法大队,接受市执法监察支队业务领导,认真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动态巡查、情况月报等各项制度,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告,依法制止和查处;镇国土资源所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动态巡查,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的要求,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发挥好执法监察工作“第一哨所”的作用。 (三)坚持多措并举,整合各界力量。一是增强服务大局能力,认真贯彻部、厅和市局执法监察政策和要求,积极协调区市政府更好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职责,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增强服务基层能力,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执法监察工作奠定最坚实、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三是加强与重点部门的合作,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密切配合,集中力量,共同做好执法监察工作。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使执法监察得到广泛理解与支持。 四、实施“创品工程”,全面提升工作品质 加强执法系统文化建设,创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执法监察工作品牌,促进工作品质的全面提升。 (一)苦练内功,提升工作品质。一是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的同时,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将热情服务贯穿严格执法的全过程,发挥执法监察部门熟悉法律、掌握政策的优势,积极为行政对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通过热情服务帮助地方科学发展,杜绝重大违法案件,避免被上级问责,保护干部。二是转变作风,提高质量。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事业心、责任感,牢固树立法制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加快节奏、提高效率、抓好落实、规范程序、注重细节,全面提高工作质量。 (二)协力创建,形成工作品牌。品牌建设是全面提升工作和服务水平的有效载体,各级执法机构要认真总结好的传统和经验,结合新的形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思路,创新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新的执法理念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创出各界公认的工作品牌。 (三)深化提高,树立良好形象。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任务繁重,阻力较大,要认真分析当前执法的形势任务,从政策和工作各个层面入手,破解难题,奋力工作,热情服务,树立执法机构队伍新形象。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高度的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要把集体利益看得高于一切,把执法机构的形象看得高于一切,在工作、纪律、形象等方方面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高品质的工作质量和高水平的专业素质,赢得社会各界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