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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是摆渡到停机坪,非擅闯过去 记者注意到,旅客如何进入停机坪,上海机场的调查结果和旅客自述细节上存在出入。 王小姐说,C223登机口是在候机楼的底层,直通停机坪。当时,旅客情绪比较激动,有几位男子开始踢登机口的玻璃门、窗,登机口的工作人员被逼无奈,打开了登机口大门。一行人就一直步行到了远机位的深航飞机旁,并没有坐摆渡车。“一路上,国航的代理人、登机口的一位工作人员一直跟随我们,并不停劝阻着我们。” 上海机场的调查结果是,深航计划于中午11点补班前往南京,补班旅客约40名。旅客在远机位下摆渡车准备登机的过程中,因在赔偿问题方面与航空公司存在分歧,导致部分旅客情绪激动不肯上机。未登机的20余名旅客摆脱现场安检人员的劝阻,冲至临近的E滑行道F8道口附近。 到底是一路步行至飞机旁,还是坐着摆渡车到了飞机旁?经过反复核实,旅客和上海机场方面都坚持了自己的表述。 上海机场:未影响航班运营,提醒理性维权 上海机场方面表示,从机场接报至整个事件处置结束,时间约5分钟。艾提哈德航空公司EY862航班于11点35分继续正常滑行。整个事件未对浦东机场航班正常运行造成影响。机场方面提醒旅客理性维权,切莫采取过激行动,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秩序。 昨天,艾提哈德航空公司也表示,旅客安全和航班运营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该航班只是在滑行至廊桥的过程中,有不到10分钟的延误。 ”昨天下午,记者在浦东机场也看到,航班显示系统中,各航班状态正常,并无任何延误和取消。 但“拦飞机”的危害显而易见。业内专家告诉记者,一旦和滑行中的飞机迎面相撞,旅客自身的生命根本得不到保障,轻则受伤,重则丧命。而对于一架飞机来说,在飞机起降过程中,如果撞上人体,很有可能危害飞行器的安全,最终危及整架飞机的旅客生命安全。 深航:拒绝解释“为何赔偿每位旅客千元” 记者注意到,王小姐对航空公司颇有怨气。 “如果当天晚上走不成,第一次下飞机时就可以安排住宿了,何必三番两次地让大家空等? ”她表示,事件处理中,只有一位自称深航代理的国航工作人员出面协商,且几次给出的都是“空头支票”。 “这位工作人员说,11日一早就有3个航班可以选择,让大家飞回哈尔滨。最后又说无法安排,让大家空欢喜一场。 ” 昨天,记者致电深航,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深航在浦东机场的航班保障由国航代理。由于4月10日深航ZH9817(深圳-南京-哈尔滨)航班因南京雷雨备降浦东机场。后由于浦东雷暴天气影响且持续时间较长,深航为确保飞行安全,决定取消该航班,定于11日补班飞行。 “我们不清楚现场工作人员和旅客是如何沟通的,但我们是正常处置,并正常补班。 ” 然而,记者了解到,“拦飞机”事件发生后,深航最终决定向每位旅客赔偿1000元。正常处置为什么反而事后赔偿?记者再次致电深航,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不发表任何看法。 网友热议该不该罚 【赞成派】 “难道因为延误,就可以冲入跑道?如果因此造成其他飞机安全事故,怎么办? ”“停机坪应该属于管控区域,擅入难道不应该受到处罚吗?如果以后人人效仿,飞行安全如何保证?” 【反对派】 “如果不是逼急了,谁愿意这么做?有些旅客情绪激动是因为他们感觉有的工作人员态度很差,没有负责人出来解释。 ” 律师:擅闯跑道危害公共安全应罚 航空公司人士感叹执法不严,“底线被一点点突破” “实在无法理解。”一位业内专家连呼此风不可长,“由于天气原因造成的延误,旅客要求赔偿是无理要求。” 他表示,由于天气原因的延误,航空公司也没有义务必须安排旅客住宿。只有机械故障等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才在赔偿范围之列。“当然,协助旅客改签是航空公司的工作。” 旅客和航空公司有矛盾,应该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解决。“冲击跑道已经危害了公共安全,更不应该赔偿,给人以被鼓励的错觉。”他表示,“旅客是上帝”这句话并不是万能的,在机场就必须遵守安保规定。不管是什么理由,法律法规是应该坚持的。“擅闯跑道,后果不堪设想。”沪上律师刘春泉对此表示,擅闯机场跑道,涉嫌违反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16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情节轻微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而在《刑法》中甚至有更严重的处罚,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明文规定,聚众扰乱民用航空站等公共场所秩序,聚众堵塞交通或者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一位航空公司人士向记者感叹,擅闯跑道、霸占航空器很明显都是违法行为,但在实际处置过程中,却被认为是航空公司、旅客的利益纠纷,“底线是一点点被突破的。” 记者手记 怎可如此息事宁人 一起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结局却“皆大欢喜”——突发事件5分钟内及时妥善处置、没有一位旅客受到处罚,航空公司赔偿每位旅客1000元。没人不高兴。但是这个结果,我们有理由不高兴。 不合法维权,只会给其他乘客树立一个糟糕的范本;不依法处罚,甚至会比拦飞机这一事件本身性质更为恶劣。 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息事宁人是一种处理办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又是一种处理办法。不能因为没有产生严重后果,主管部门就丧失了管一管的勇气和果断。到底该怎么处罚,“民航安保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令行禁止,社会的运转就那么简单。 新闻链接 违法进入机场管控区有处罚先例 ●2006年,《天府早报》报道,飞往广州的何女士发现走错登机通道,强行从机场工作人员内部通行的一扇侧门闯进了停机坪,导致一架飞机停止了登机,被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010年1月,蒋海松在美国纽瓦克机场为女友送行,在女友进入安检区后,蒋海松偷偷钻过一个通道的安全隔离带,与女友拥吻。其擅闯行为导致机场一个航站楼关闭6小时,超过100架航班无法正常起飞,数千名乘客重新安检。因此,2010年1月8日晚,美国执法人员在其家中拘捕了蒋海松。 ●2010年5月7日,一名旅客王某因所乘坐的航班发生延误,王某情急之下冲击登机口,冲到216机位,并站在准备起飞的飞机机头前方,导致航班无法正常起飞。王某被处以治安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同日,一名女乘客陈某原计划乘坐6日的航班由杭州至广州,因延误7日才抵。抵达白云机场后,陈某因赔偿问题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冲闯飞行控制区,冲到停机坪上。陈某被处以治安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2011年,华裔男子邵向勋(音译)夜间携刀闯进纽瓦克国际机场停机坪,被警方逮捕。警方在这名男子身上搜出一把刀,他被控非法闯入禁区及持有攻击性武器两项罪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