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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是青岛市保障性住房的一种,记者昨日获悉,青岛市已确定了公租房建设的相关标准,除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及国家、省、市现行的文件规定外,必须功能齐全、设施完善,达到入住条件。 在套型面积方面,公共租赁住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现行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在公共部位设施配套及装修标准方面,我市要求,单元入口安装单元防盗门,采用电子对讲系统。多层住宅楼梯须按无障碍设计的要求设置楼梯扶手。门厅、电梯厅、公共走廊地面铺设防滑地砖。电梯应满足使用安全、节能、环保的要求。每单元应设置分户信报箱,应预留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并配套设置相应的冷凝水排放管路。另外,在户内装修标准和配套设施等方面,也都做出了规定。 据介绍,今年山东省下达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是23085套。今年年初,市政府召开住房保障工作专题会议,将2.3万套的建设指标分解下达至各区,并与各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截至目前,七区和高新区共提报符合条件的计划开工建设项目27个、房源21995套,其中公租房(含廉租房)9484套、经适房4224套、限价房8287套。按照要求,这些项目都要在6月底前开工建设。(记者 芦智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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