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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校车翻下桥酿惨祸1死5伤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3-29 10:41:51

 

痛失爱女的母亲抱着女儿的照片默默无语

事发现场仍旧还有挡风玻璃残片

    青岛新闻网3月29日讯 莱西市李权庄镇前张家庄村村民李祝名一家最近沉浸在剧烈的悲痛之中。李祝名还在读小学三年级的11岁女儿李星瑶在早晨上学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不幸死亡。而导致这次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私家校车”在限速每小时40公里的道路上行驶,车速却超过每小时60公里。在华山路十字路口与一辆轿车相撞,翻进桥下水坑里,导致6名学生1死5伤。事情发生后,相关部门及车主本人说法不一。李星瑶就读的泰光小学的校长,也于近日调任到其他学校任职。

    现场:限速40的标识就在出事地

    昨天下午,记者在李祝名的带领下来到事发现场。“你们看这路面上的刹车痕迹和划痕依然能够看清楚,当时面包车将桥上的铁护栏都撞断了,然后翻进桥下的大水坑里,岸上还有破碎的挡风玻璃呢。”李祝名说,那天早晨,他的女儿是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出的事。出事后,他的女儿被送到就近的医院抢救,但是已经没有希望了。记者发现出事地,不远处有一醒目的限速标牌,标识着40。“事故认定书上写着,拉孩子上学的车当时时速是每小时65-70公里,已经超速了,谁也不会想到会发生这样的是啊。”

    家长:后悔让女儿坐私家校车上学

    “我后悔啊!还我女儿啊!我女儿才11岁。”昨天,家住莱西市李权庄镇,前张家庄村的村民李祝名致电新闻网热线反映,他的女儿李星瑶原本在李权庄镇泰光小学读三年级,但是今年2月27日早上,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李星瑶坐的那辆车是“私家校车”,车上的另外5名同学受了轻伤,而司机张先生至今未予赔偿。

    “孩子出了事之后,我感觉天都快塌下来了,她妈妈也难受得厉害,像得了神经病一样,天天哭,我们都是种地的农民,原来开了个小卖部,现在已经关门了,没心思干了。”李祝名说,他也知道孩子坐这样的车不安全,但是没办法。“学校没有校车,我家距离学校大约八公里,有些大孩子就骑自行车去了,有些小孩子就让大人送,下雨下雪天路很难走。车上能坐六七个人,住得近的几个学生几乎每天都坐他的车。”李祝名说。

    车主:免费接送不收费

    李祝名为了能让女儿在上学路上不受日晒雨淋,就让女儿坐着这辆私家校车上学,并每学期支付给司机张先生500元。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车主张先生。张先生称,事发时自己受伤昏迷了,事后才知道自己的面包车也报废了。当询问是否收取接送费用时,张先生立即否认,并称自己是免费接送的,没有收取费用。至于以后怎么办,要等相关的责任认定出来后,赔钱就是了。

    而李祝名却告诉记者,去年的下学期开始,其女儿就坐他的车上学,并支付了500元的费用,但是,车主没有给予收据。今年开学后,费用还没有支付。“车主说支付的接送费太低了,这个学期要涨钱,具体涨多少还没有确定下来,所以这个学期的钱还没有给。”

    学校:校长已经被调离

    昨天下午,根据李祝名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上了泰光小学的滕校长。滕校长称,这事他们学校的师生们都知道,至于其它的事情,让记者到当地政府了解,并称,他不在这所学校当校长了,已经被调到其学校任职。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到莱西李权庄镇政府一工作人员,称出事后政府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并垫付了部分药费。并称车主与死者家长有血缘关系,是亲戚,自愿的行为,跟政府没有关系。而李祝名称,他跟车主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只是他大哥认车主的母亲为干妈。

    交警:责任认定车主负主要责任

    李祝名说,目前被撞的面包车还留在交警队。“我觉得出了这样的事,司机应该表示一下关心,但是他不闻不问,太让人寒心了。”李祝名说,他觉得车主应对此事负主要责任。随后,李祝名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拿出翻看,并告诉记者称:“认定书上等明确了相关的责任认定,拉孩子上学的车,未遵守让行规定,且未保持安全车速的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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