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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起,奥赛获奖考生参加高考将不再有保送资格。昨天,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对我省高考加分和降分政策进行了调整。 调整加分政策后年开始 根据规定,我省将从2014年开始调整高考加分政策,也就是说去年秋季学期升入高一的学生将是第一批受影响考生。记者了解到,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对于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的变化,教育部其实早在两年前就已经做出调整,而省教育厅的最新通知,不过是让考生想通过奥赛获得保送资格的梦想彻底破灭。 省级优秀学生仍享优惠 根据规定,省级优秀学生依然可以享受高考加20分投档的优惠,是否录取则由高校审查决定。 高中阶段有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凡受市人民政府或省综治委表彰的,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受省人民政府表彰的,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加降分优惠不能累计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增分或降分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 加分政策三大变化 【链接】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的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我省考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由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教育部等主办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我省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投档,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项目仅限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应届毕业当年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加10分向高校投档。(记者 臧旭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