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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园更加宜居 让自然走进生活 市政协委员谈“宜居幸福”

来源:青岛日报 2012-03-26 08:24:22

    “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打造更加宜居的美好家园。”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青岛。2012年将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上奋力突破。针对这一热点,政协委员们纷纷畅所欲言,建言献策。

    “让家园更加宜居,让自然走进生活,让城市的滨海特色更加鲜明,让城乡居民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享有更多的青山绿水。”在分组讨论中,多位委员表示。

    “城市空气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市政协委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王静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我市也与国内一些经济发达地区一样,复合型大气污染日益加重,灰霾天逐年增加,其主要影响指标颗粒物的污染是影响我市空气质量的首要问题。

    王静说,通过开展颗粒物源解析研究表明,所有源类中,包括城市扬尘、土壤尘和建筑水泥尘等的颗粒物开放源是青岛市颗粒物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对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贡献均十分显著。“可见,加强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是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关键。从国内外扬尘控制较好的城市管理经验来看,扬尘控制不存在高难度的技术问题,关键在于管理。”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首先应以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为抓手,重点做好拆迁、施工及市政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全面控制扬尘污染。”王静建议,同时工程施工单位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绿化等防尘措施。此外,加强中心城区、特别是周边区域的道路施工、建设等的全城区、全方位的综合管理。扩大扬尘污染防治范围,不仅在青岛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周边也要严格执行。

    “近年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治理标准。此外,农村环境管理机构匮乏,环境保护职责权限分割与污染防治的要求不相适应。”市政协委员、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办公室主任孙邦臣认为,部分农村生活污水配套收集管网的建设进程偏慢等问题,也难以保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

    “目前我市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政策和法规尚属空白。由于缺少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支持,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依旧沿用大中型污水处理厂的标准,不符合农村实际情况。”孙邦臣建议,应加强农村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解决农村水环境问题的适应能力。同时,应强化农村水污染防治规划,将农村水环境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应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环保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力度。”孙邦臣说,对经济实力相对薄弱、排放标准要求较严的村庄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生态补偿、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及财政全额补助等形式建立并有效运转污水处理设施。此外,坚持以城带乡、以镇代村,将农村水环境保护工作尽快纳入城乡统筹范围。并因地制宜开展技术创新,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建设。

    “建筑废弃物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若作为垃圾处置,不仅负担越来越重,而且对城市环境危害较大。”市政协委员林萍说。

    “目前我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利用率较低,只占全市建筑废弃物的10%左右。”林萍委员说,我市建筑废弃物年产生量约1000万吨,占城市垃圾总量的40%,处置方式主要为填海和填埋,不但污染了环境,而且还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

    “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存在管理体制机制不理顺、法规政策不完善和企业缺乏具体有效的政策扶持等问题。”林萍建议说,可借鉴深圳等地立法经验,通过地方立法为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提供法律保障。在正式法规出台前,明确总牵头部门,抓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林萍建议,还需制定我市建筑废弃物排放收费管理办法,并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做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企业发展规划,在资金、税收、场地等方面完善配套制度和激励措施。“在土地使用上,建议有关部门以及各区市政府采取租赁、划拨或买断等方式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企业解决项目建设用地的问题。”(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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