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号: 6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李沧区的金水路打通完工后,原来的沧海路,升平路这些名字会不会被注销 问题: 李沧区的金水路打通完工后,原来的沧海路,升平路这些名字会不会被注销 嘉宾答复: 您好,金水路与沧海路、升平路名称不存在矛盾,金水路打通完工后,原来的沧海路,升平路这些名字没有注销的计划。 贴号: 65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现在都是大青岛了,能不能更改一些5座县级城市道路的名字 问题: 现在都是大青岛了,能不能更改一些5座县级城市道路的名字。尤其是5座县级城市路名跟青岛市内4区的名字相同的道路,比如胶南的珠海路,上海路,泰山路,平度的杭州路,胶洲的香港路,海尔大道。这些名字青岛市内4区有的道路也有这些名字,还有黄岛海尔大道。 嘉宾答复: 根据《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地和城镇街道名称,由市、县地名委员会会同城建、民政、公安等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同时抄报上一级地名委员会和民政部门。”据此,青岛市七区道路名称由市政府审批,五市道路名称由本级政府审批。 变更道路名称需更改各种证件34种,会产生极大地社会成本。使用五市道路名称时,需加上市名,不会引起歧义。 贴号: 6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崂山区气象度假村附近有一条路,那个海州路的名字是不是已经没有了注销了 问题: 崂山区气象度假村附近有一条路,那个海州路的名字是不是已经没有了注销了,被海川路给代替了 嘉宾答复: 你好,谢谢对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您所说的“海州路”建成后一直被称为“海川路”。经调查,此路所有居民的户口薄、房产证等均为“海川路”,为减少不必要的社会成本,此路维持现状,使用海川路,不再调整。现海州路已由市北区使用。 贴号: 6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能不能把崂山区石老人附近的岩岭路还有长途汽车东站附近的燕岭路其中一条改改名字 问题: 能不能把崂山区石老人附近的岩岭路还有长途汽车东站附近的燕岭路其中一条改改名字。由于岩岭路跟燕岭路的拼音一样,很容易对要去岩岭路或者燕岭路的市民造成误会。 嘉宾答复: 你好,现崂山区民政局正在对这两条道路进行勘察调研,根据门牌号编制、人口户籍、房产证、工商执照等的办理情况,酌情对其中的一条路名进行调整。 贴号: 57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市民出行问题 问题: 你好市长: 从李村九水东路 到香港中路 没有直达的公交车, 市民出门很不方便 ,九水东路 有绿城 郑庄小区 侯家庄小区 住户很多 我们上班大多在市南区 但没有一条公交车直达市南区 请市长给于解决 谢谢 嘉宾答复: 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工作业务范畴。谢谢! 贴号: 5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退休金比平均退休金低一半 问题: 青岛公布了退休金平均1760元.可是我们这些失业退休人员靠自己打零工交的保险.到退休只能拿到800左右.现在物价很高.我们都吃不上饭了.1760元还是平均.我们800元有谁知道.期望政府在给退休人员涨工资的时候多考虑一下我们这些贫困的退休人员.谢谢. 嘉宾答复: 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工作业务范畴。谢谢! 贴号: 40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建议青岛建设回民公墓 问题: 建议青岛建设回民公墓 嘉宾答复: 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提出的公墓规划、审批与建设,只涉及安葬村民的公益性公墓、安葬城镇居民的经营性公墓,不包括少数民族的专用公墓,因此,民政部门没有规划审批穆斯林等少数民族公墓的职能。 国家大力推动少占地、不占地的殡葬改革,提倡骨灰寄存、散撒、深埋不留坟头(不在坟墓焚烧纸香)等安葬形式,同时严格控制殡葬特别是公墓用地。中国东部特别是沿海地区人多地少,经济发展、居民住宅区建设等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为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后人留下生存空间,希望少数民族同胞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推行节地、环保、生态殡葬模式。 关于建设回民公墓项目,建议您向民族宗教或规划、国土部门提出。 贴号: 3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请问有基督教信仰的公民死后可以不火花吗 问题: 请问有基督教信仰的公民死后可以不火花吗 嘉宾答复: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在火葬区,回族、维吾尔等10个少数民族,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火化。但基督教信仰公民不一定是这些少数民族,如是,可以不火化。 贴号: 3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原来的局长王凯现在干什么工作了 问题: 原来的局长王凯现在干什么工作了 嘉宾答复: 王凯同志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改任非领导职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贴号: 3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希望贵局把青岛市区目前所有的无名路都取上名字 问题: 希望贵局把青岛市区目前所有的无名路都取上名字 嘉宾答复: 依据《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民政部门负责提出市政道路的命名、变更和注销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公路名称由本业务主管部门命名。现青岛市绝大部分市政道路已经命名,如市民朋友发现未命名的市政道路,可拨打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和区划地名处电话82106073,提出命名需求,我们将会确定道路性质,符合命名条件的,按程序提出命名方案并报请市政府批准。 贴号: 33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为什么近几年新建设的居民小区名称都得叫做XX花园,XX家园,XX新城等乱七八糟的名字 问题: 为什么近几年新建设的居民小区名称都得叫做XX花园,XX家园,XX新城等乱七八糟的名字 嘉宾答复: 2004年国务院取消了民政部门关于城镇建筑物名称审核的行政审批项目。《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办发〔2004〕16号)第29项:城镇建筑物名称审核。(城镇建筑物名称指居民住宅区、商住大楼、综合型办公大楼、桥梁和其他具有地名意义的各种功用建筑物、群的名称)。因此,民政部门不再具有对居民地和住宅区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审批权限。谢谢! 贴号: 3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18岁以上的公民可以更改姓名吗 问题: 18岁以上的公民可以更改姓名吗 嘉宾答复: 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工作业务范畴。谢谢! 贴号: 28 网友: 六米阳光 标题: 诉求 问题: 尊敬的局长:自2003年以来,青岛市社区工作助理因工资、社保等问题通过各种方式向区、市、省、国家信访和民政部门进行反映。经过长达8年的维权,直至2011年春节前夕,由青岛市民政局分管信访工作的鄂主任向助理们口头宣布了一个解决方案,这个“口头”方案就是一个“知错不改”的遮丑方案。 理由: 一、 自从2003年至2006年:政府有关部门无视青政办发[1997]101号文件和青政办发[2001]5号文件始终有效,将社区助理的工资定格在2001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中断对文件的执行,有法不依,是完全错误的违法的行政行为。2011年初政府对该错误行为给予了认可和纠正(解决方案第一条:2006年7月16日之前工资待遇严格按照【1997】101号文件执行)。 二、自2006年至2008年:由于政府2003年以来的错误行为,直至2006年,社区助理工资一直停留在2002年发放水平,青发【2006】11号文件号文件不但没有纠正这一错误行为,反而将错误写进了文件,提出“原社区助理工资暂执行2002年发放标准”,这种依错就错的行为必定是错误的。既然2003年以来的错误行为得到了纠正,那2006年文件关于助理工资的规定就没有存在的理由,应予撤销。实际上2011年初解决方案第四条:2006年7月17日至2008年底工资标准为952元/月,不足部分按生活补助543元/月补齐至1495元,已经实质上否定了2006年文件,有关部门牵强附会的解释只能是欲盖弥彰。 三、200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青发(2009)13号文),提出“加大社区专项经费投入,到2010年市内四区两级财政补贴在原来每百户居民每年600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1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根据13号文件精神,社区专项经费翻了一番,而各区民政局2009年确定的关于社区助理的工资标准依然是在2003年以来错误执行2001年全市职工社平工资的基点上确定的,将社区助理的工资标准确定为1500元,比错误基点952元涨了500多元,但比101号文件规定2008年应执行的1780元的工资水平降低了280元。因此我们认为2009年各区民政局确定的社区助理的工资标准是不适当的,应当予以纠正。 综上所述,青发【2006】11号关于“社区助理工资暂执行2002年发放标准”的规定和2009年各区民政局确定的社区助理工资标准的时候,不但没有及时纠正错误,反而将错就错,在错误的、违法行政行为的基础上出台错误的规定和标准,完全不顾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连续性,应当予以撤销。青政办发[1997]101号文件和青政办发[2001]5号文件的有效性不容质疑,应得到完全彻底的执行! 青岛市社区助理诉求: 1、执行青办发[1997]101号文件“其工资收入保持上一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按规定发放社区助理工资。 2、按青办发[1997]101号文件认定助理的身份并重新核定退休工资标准。 3、理顺劳动关系,依照青政办发[2001]5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4、补发自2001年以来按照合同制职工应享受的待遇,如:工龄补贴、高温费、取暖费、子女托幼费等等。 嘉宾答复: 你好。谢谢你在我市社区工作岗位上的辛勤付出!你所反映问题,各级领导都很重视,2011年初,市政府领导专门召集市信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市内四区相关领导,研究解决社区助理提出工资待遇问题,经审核认定涉及社区助理待遇方面的文件政策,决定由市内四区给社区助理补发工资标准差额和社会保险差额、生活补助及住房公积金。具体补发方式为2003年1月至2006年7月,按照青岛市上年度社平工资标准,补发相应的工资和保险差额;2006年8月至2008年12月期间,每人每月按1500元工资标准,补发差额部分及保险差额。据了解,去年底市内四区已给社区助理发放了有关待遇,解决了长期以来的遗留问题。 贴号: 19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四方嘉兴路4号内的住户们的心声 问题: 高局长好! 我们终于找到一位市级以上的领导说说我们老百姓的心里话。真不容易啊!我就是想请问一下青岛市政府出巨资改善四方杭州路河的好事,却变成了今天的我们家住四方区嘉兴路4号四方机厂宿舍的居民到了夏天雨季时杭州路河和地下污水混在一起倒流至家里达到半米深,臭水污泥,真是愁、臭死人。就去年2011年我们打了上千次电话求救12345和83712345,至今没有解决。四方政府部门的公务人员的答复竟然是:1、一个人一个说法;2、说话口气狂妄,说不怕我们告他;3、他们光说开会解决,至今没有兑现,既没有开会的报告、解决方案、实施时间、预防措施等能让我看到黑字落在白纸上的证据;4、就在2012年3月12日在青岛新闻网上也有人提过这个事情,也不知道网友上来说的多了还是什么原因,竟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在青岛新闻网上给删掉了这条网友新闻,难道是政府部门怕了吗?我们只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四方政府认识到,尽快给我们解决困难,能让我们真正的过上老百姓的正常生活。谢谢政府领导帮帮我们! 嘉宾答复: 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工作业务范畴。谢谢! 贴号: 16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咨询 问题: 青岛殡仪馆选址有何进展? 嘉宾答复: 市殡仪馆是我市重要的民生基础服务设施,其建设或搬迁关系到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总体布局。现在的市殡仪馆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和车辆的不断增多,传统祭祀日期间,殡仪馆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 市殡仪馆建设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要综合考虑交通、地段等因素,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多轮筛选,反复论证,届时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贴号: 14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小区入住六年了 到底没弄明白是几路 问题: 你们和规划局网上访谈说的劲松五路 劲松七路 劲松九路有出入 到底怎样划分的,请给个正确的说法。另外春光山色小区西面规划路到底是几路 嘉宾答复: 劲松五路及劲松七路是1995年市政府依据《青岛市地名管理条例》对浮山后区域命名的规划道路,劲松五路位于现鲁信长春花园与湖光山色之间,为规划七号线;劲松七路位于体育中心西侧。春光山色小区西侧应为劲松五路。 贴号: 12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孩子落户 问题: 我和老婆都是集体户口,我老婆是城阳区集体户口,属于人才市场挂靠的户口,我老婆需要每年交几百元的管理费。我户口是天津的集体户口,在原单位,目前已经辞职。我们目前在黄岛区买了房定居了,在还贷。我们的孩子今年10月份就要降生。我们咨询城阳区集体户口,说不给落户,现在真是心急如焚啊 嘉宾答复: 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工作业务范畴。谢谢! 贴号: 8 网友: 留言板 标题: 失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问题 问题: 青岛市内四区失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补贴啥时能补发下来.青岛两会就要开了.盼望在两会后能给予落实.我们这些失业人员太惨了.退休都是自己打零工交的保险.退休金不到1000元.当初我们也为计划生育作出了贡献.为啥得到的是不平等的待遇.希望领导为我们做主.不要让我们这些失业退休人员再为当初没多生几个孩子后悔.多生几个.多得养老费.晚年会老有所养. 嘉宾答复: 您反映的问题不属于民政工作业务范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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