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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在青岛三条高架路发生小事故,再在现场“打唧唧”,要被罚款200元。昨天,交警支队出台了《青岛市高架路简易程序事故处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每天早6时到晚8时,在胶宁高架路、杭鞍高架路、跨海大桥高架路等高架路上发生的轻微事故要快速处置。 ■规定 不间断地监控路况 《意见》规定,交警支队122指挥中心、大队指挥室利用监控设施不间断地对高架路交通状况监控,发现交通事故立即录像或拍照收集证据,通知就近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事故先期处置。 122指挥中心、大队指挥室接到交通事故当事人报警后,应通过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对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能自行协商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手机等照相设备对现场情况拍照取证后,告知当事人到市内任何一家 “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理赔;对车辆不能移动的,应立即通知就近执勤点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因不能及时撤离现场而造成交通拥堵的,应对当事人双方按照规定罚款200元。 ■现状 每天发生约20起事故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目前,胶宁高架路、杭鞍高架路、跨海大桥高架路等高架路上发生的轻微事故大约有20起,主要是早晚高峰期间的刮擦、追尾等小事故。 为了快速处置事故,市北交警大队推出了早发现、快出警、快处置、快恢复快速处置措施和摩托车巡逻和清障车待警制度,道路通行能力比去年提高了15%。市北交警大队每天安排两辆警车在桥上12小时待命,每天早7时至晚6时30分全时沿胶宁高架路从广饶路到镇宁桥对向巡逻、逆向出警,及时发现处置警情。在事故科和部分中队的一线警车上配备了长达10余米的钢丝“牵引绳”,以便快速拖曳事故和抛锚车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 ■措施 今后要“狠心”处罚 记者从市北交警大队获悉,目前,胶宁高架路有4处交通事故多发点,分别为:西向东广饶路段,此处为下坡路、三变二路段,车速较快,极易发生因车辆变道加塞导致的追尾和刮擦事故;东向西桑梓路段,此处为海信桥出桥口和下桥口,多路口融汇交叉造成的“卡脖”问题,极易发生因车辆争道抢行和变道导致的追尾和刮擦事故;西向东三百惠路段,此处为下坡路,前方为二变三路段,极易发生追尾事故;东向西海信桥下路段,此处为海信桥入口,四变二路段,极易因车辆变更车道发生追尾和刮擦事故。上述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占胶宁高架路事故总数的50%。 记者从市北交警大队了解到,每年他们对拒不撤离造成路堵的违法司机开出的罚单只有20起,为了使得三大高架路畅通有序,今后交警部门将 “下狠心”来处罚违法司机。(记者 陈勇 通讯员 陈刚栾心龙 王友科 摄影报道) 事故后要快速撤离 民警到达现场后,对车辆能移动而没有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应责令当事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对当事人处罚后,填写简易程序事故认定书;对不能移动的事故车辆,应协助当事人及时清障,并做好交通疏导。 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简易事故,由双方当事人到就近服务中心理赔,对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的简易事故,由服务中心值班民警根据证据(指挥室的录像或照片或者当事人的照片)认定事故责任;对现场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及时发放联系卡,告知当事人领取责任认定书的方式、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