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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来自济南和临沂的两个互不相识的家庭同时慕名来到沂南汶河漂流区游玩。按照景区的规定,游客将手机,钱包等物品放在了自己的车上,当游客向景区工作人员咨询停车站在何处时,工作人员说可以把车辆停放在距离售票厅不足10米处的景区专用停车场,其中一家庭将车停放售票门口,工作人员还让其车辆必须指位置,工作人员还说:这样可以保证车辆安全,也方便你们在漂流时不用担心车上物品,也得到尽情的放松。 于是这两辆家庭用车便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将车辆停放好后,根据现场工作人员要求和现场《安全须知》,要将所有物品不要带在身上,防止掉入水中,他们登上了漂流船。在一番颠簸漂流后,回到自己车辆旁时,却发现两辆车的车窗被砸的粉碎,而车上的财物也被洗劫一空,两辆车共损失钱物一万多元。惊慌的游客急忙报警,并找到景区一位工作人魏某,但魏某说是带人员在附近找找是否能找到一些线索,然后再也没回来。现场只留下一位女士(售票人员),两个家庭与这位售票员协商达到五个多小时,中间这位售票员与魏某通话四五次进行传话协商,两个家庭一位与魏某通话三次,魏某始终没有提出解决办法,只是推拖给领导汇报,说沂南汶河漂流景区是山东临沂国际旅行社开发的,领导都在临沂。数小时内多次与魏某通话,最后答应给两个家庭每个家庭200元人民币,并说给200元是人道主义援助其返家路费。但对于这起事故的责任则绝口不提,甚至称事故原因不是他自身能控制的,治安不好你们找警察去,而且你们已报警,要有耐心,相信我们的公安同志会给你们破案的。游客相继拨打沂南县旅游局(0539—3232366)及315热线,均无人应听。(注:两个家庭都不同意景区处理结果,直到下午五点多景区再也没人出来过问此事。 因要修车和各自回家,最后,临沂家庭帮助济南家庭解决了吃饭和修车及回济南的路费问题。)且不说魏某说辞中所谓的“人道主义援助”回家路费。但就看两辆车停放的位置,仅距离售票厅不足10米,距离漂流处50米有余。如果说漂流处的工作人员因为河流的嘈杂声掩盖了车窗玻璃被砸时所发出的巨响,那售票厅的工作人员当时又在做什么?他们在室外值勤工作人员难道都有耳聋眼瞎的毛病吗?明明不让顾客带贵重物品上船,这不是给犯罪人提供有利作案条件吗?还是这本身就存在其它隐情呢?反之,假使他们每一位工作人员有一点责任心,也不会出现车辆被袭,财物被盗的事件。而且游客是在售票厅的工作人员做出保证看管车辆的情况下,才把私家车停在被袭位置的,这是其一。其二,景区负责人魏某避而不谈责任问题,反倒就所谓“给你两百块钱,那是我有人道主义精神,这个是给你回家的钱。”的说法,实在是和景区提出的“以游客满意”为口号的宗旨相悖。作为一名服务性行业的从业者,他的说辞是对其工作性质的罔顾;作为一名成年人,他的说辞是对收损游客尊严的侮辱;作为一名负责人,他的说辞是对其工作责任的亵渎。截止发稿日,至今也没收到景区方面的任何处理此事消息。借着这个机会,希望以这个教训提醒大家,出行时,一定要选择有责任心,能承担工作失误的景区游览,也希望大家可以有一个真正的放松身心的旅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