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弃婴 律师认为遗弃男婴者涉嫌犯罪 “孩子太可怜了,他的亲生父母太绝情!”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的李慧律师也是一位孩子的父亲。李慧分析认为,本案中的遗弃初生婴儿的行为已经属于情节恶劣,并涉嫌遗弃罪,但最后应当根据其他情节判断是否构成犯罪。 李慧分析说,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他强调,只有达到“情节恶劣”程度,遗弃行为才构成犯罪。但这样一个区分遗弃罪与非罪重要界限的“情节恶劣”程度并无明确法律标准。根据司法实践,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致使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的,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放任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等等。 而在本案中,初生婴儿生命脆弱,被遗弃于不易被人发现的草丛,且缺乏最基本的保暖措施,在主观心态上已涉嫌放任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后果。李慧认为遗弃男婴者已经涉嫌犯罪。 警方介入调查,将及时公布消息 男婴被发现的同时,接到报警的武林派出所也马上派人介入调查。不巧的是,直对花坛的地方是个监控死角,暂时未有发现遗弃男婴者的身份信息。 不过,警方表示,接下来将调集交警的路面监控探头和附近单位安装的社会监控探头,对弃婴者进行追查。一有消息,将会及时公布。 昨天下午传来一个好消息,经市三医院抢救后,被弃的男婴已转往省儿保继续治疗。目前孩子生命体征比较平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