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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之家撤店卷走会员预付费

来源: 2012-03-20 09:45:09

    如今,各类商家为了揽客户,纷纷推出了会员卡服务,虽然会员卡的优惠看上去很诱人,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留住消费者。不可否认,会员卡消费如今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从吃饭、购物、健身、娱乐,到洗车、看电影、美容美发等,会员卡已经渗透到我们生活当中的各个消费领域,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但是,在得到优惠的同时,消费者却忽略了会员卡背后的消费风险,一旦“人去楼空”,预付费卡的钱将很难找回来,会员卡正遭受着一场“诚信危机”。

■事件一办会员卡打折还送礼

    据王女士介绍,她在香港西路上的一家企业工作,附近有一家名为“车之家汽车养护中心”的洗车店,由于这个店离她工作的单位很近,所以王女士经常去那里洗车。“他们工作人员的态度一直不错,洗车也挺便宜的,去的次数多了后,他们就建议我办一张会员卡。”王女士告诉记者,当时几名员工基本上是年轻人,很会推销服务。每次来洗车,这些工作人员都会不厌其烦向王女士推销会员卡,说辞大同小异,无非办了会员卡就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服务,以及抽奖获赠礼品等“实惠”,而会员卡充值从200元起步,没有上限。王女士架不住工作人员反复劝说,办了一张会员卡并充值200元。

贴张字条人去屋空

    办了会员卡后王女士一次也没用,前几天她开车来到“车之家汽车养护中心”,发现这里不再像以前一样需要排队清洗,而是空空如也。王女士下车一看,发现在该洗车店的门口贴了一张白纸,上面写着:“本洗车店于2012年3月1日迁址至京山路26号,特此通知。”“开始我也没多想,以为就是搬家了。”王女士说,事后她还特意跑到京山路去洗车,但她在京山路转了好几次也没有发现这家店的新地址。

公示的新地址是假的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香港西路16号甲,发现在这个大院里有许多汽修店,各家店前都停了很多前来维修的汽车,只有一家店没有车。记者走近看到,这家店正是“人去楼空”的车之家汽车养护中心。透过玻璃门记者看到,屋子里面的东西搬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张写字台。随后记者到周围修车店打听,周围的人听到这家店也是直摇头。“来我们这里修车的客户有很多都在他家办了会员卡,现在他们跑了,客户还以为我们跟他们是一家的。”维修工小王告诉记者,这家店就是不干了,而不是搬家了。

■事件二美容店搬家客户不知

    市民张女士介绍,去年8月份,她在一家瑜伽健身俱乐部给女儿报了一个瑜伽班。“当时为了方便,就办了一张会员卡,在里面存了1000多元钱。”张女士告诉记者,去年9月份,暑假期间她带着女儿在店里学了不到10次,随后开学就没有再去,到了寒假,她带着女儿再去的时候发现健身馆已经关了门,店门口贴了一张招租的广告。“我拨打招租电话,对方说自己不是健身馆的,然后就挂断了电话。”张女士告诉记者,随后她又按照会员卡上的电话打了过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这个店到底是关门了还是搬家了?”张女士说,她没有接到店家的通知,担心自己的钱没了着落。

    ■各方说法业内介绍: “圈钱”频发成行业乱象

    “说白了这其实就是一种非法圈钱行为,这样的事在美容美发、健身、洗车行业并不少见,老板人间蒸发,大多数顾客只能自认倒霉,即便想追究也很难有结果。”多年经营洗车行业的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在这个圈子里摸爬滚打了十多年,对这种事已经见怪不怪了,一些人就是摸透了顾客的心理,所以才频频发生这样的事,刘先生直言不讳地说,经营不下去就跑,既省了债务又赚了大量会员卡里的钱。“很多人都认为这只是个经济问题,但其实还是个道德问题、诚信问题。”刘先生说,一些店家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消费者在没办卡之前是上帝,交了钱之后立马变脸。工商提醒:市民办会员卡需谨慎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如今,美容、美发、洗车等行业都会向顾客推销预付式会员卡,只要消费者预存一定数量的钱,就可享受折扣不等的优惠,但个别商家为顾客办卡后就玩 “蒸发”。而且大多数所谓的会员卡,只是一张简单的卡片,上面标有卡号或消费者的名字,高级一些的可能会有面值标记,简单的可能连卡都没有,而且几乎每张会员卡背后,都有所谓的《会员须知》,不外乎3条:售后不退款、特价不打折、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工商人员表示,大部分发放会员卡的商店在办卡时只提供口头约定,即便签订了办卡协议,书面协议也由店方留存,一旦遭遇纠纷,消费者在不知详细条约的前提下去交涉,很难讨到说法。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他们不主张消费者买储值卡或会员卡。

律师说法:诈骗将面临刑事处罚

    对会员卡存在的问题,岛城律师事务所的徐立鑫律师认为这种消费形式存在很多问题。首先,会员卡消费是一种预期消费,消费者首先付出了一定额度的费用,而消费行为并没有发生,这中间必定存在不确定因素,都可能酿成损失;其次,会员卡消费是一种分次消费,是消费者在一定时期内分段消费。在这期间,商家都可能进行投机行为。

    徐立鑫律师认为,经营者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出兑店铺的方法,使消费者损失财物,这种行为属于诈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诈骗罪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 ‘数额巨大’”。如果经营者达到诈骗罪立案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

专家观点: “圈钱走人”是诚信缺失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支行办公室主任袁明先表示,频频发生“会员卡”商家人去楼空事件,突显了市场上一些商家唯利是图,缺少信用的问题。他认为,无论是经营者恶意诈骗,还是经营不善关门,消费者最终都是弱势群体。他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的统一体,我国的市场经济是法制领先于信用,于是就造成了市场经济主体对信用经济认识不到位,频频出现了信用缺失的现象。

    “对于商家来说,自身的信誉度、社会公众的好口碑才是发展的关键。”袁明先说,目前我国市场经济的信用机制正在完善,商家的信用档案应该在各行政、金融部门存档,不遵守信用原则的商家要被市场经济所淘汰。因此,目前各公司、企业应该做的是推动市场经济的信用大环境,而不是失信于顾客。

工商警示:商家不诚信列入黑名单

    “现在国家正在工商系统逐步建立一套诚信体系,这种不诚信的经营者如果想再经营企业,肯定会有所限制。”工商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一步步地对预付卡经营者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携款隐匿、恶意侵权、严重违法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和负责人降低信用等级,实施重点监控,直至列入黑名单,并在信用分类监管系统予以提示警示。在办理年检验照、注册登记等工商业务时,对其进行重点审查,加强信息沟通,督促其及时解决消费争议。四招教你防陷阱

    徐立鑫律师表示,消费者在进行预付费消费时应注意:第一,在办理预付费式消费卡时,最好按照自己的实际需求购买预付费消费卡,不要贪便宜,以避免承担过多风险。此外,对于服务期限较长的预付费卡更要提高警惕。第二,消费者要仔细考察经营者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以免上当受骗。第三,不要听信商家的口头承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详细约定预付费式消费卡的有效期、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要特别关注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保存好票据及合同,以便日后用于维权。第四,一旦选择了预付费式消费方式,应该按照约定条款及时消费,不可拖拉,如发现异常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或投诉、举报。

    本版撰稿摄影 记者 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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