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石柏魁一审照片。
今天上午, “58”故宫展品被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石柏魁盗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今日上午九点半,石柏魁穿着橘色号服被押上法庭。辩护人认为石柏魁盗窃犯罪情节较轻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法庭认为石柏魁盗窃情节严重,判处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一万三千元人民币。
去年5月8日晚上,石柏魁潜入故宫博物院内,窃得香港两依藏博物馆在此展出9件展品。在逃跑过程中,他先后将所窃的5件展品遗落或丢弃,之后逃离现场。第二天因销赃未果,又将手中四件展品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