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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器官玩具校园内热卖 法律缺位引发尴尬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2-03-18 14:34:03

  曾几何时,花样繁多的仿真“性器官”、“整蛊”玩具悄然流行,并充斥于内地许多城市中小学附近商铺,颇受孩童们的青睐。有关专家称,销售该类模型玩具,法律上并无禁止性规定,只能从道德上对其予以约束,呼吁商家加强社会责任感。

  中新社记者用GOOGLE搜索“仿真性具”,仅简体中文页面就达1亿条之多,各种“仿真性具”的广告铺天盖地。不仅如此,此类玩具亦被出售到了许多城市的中小学校附近,成为教师家长眼中的“洪水猛兽”。

  18日,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西郊的一所小学,周边文具店及兜售小商品的摊位星罗棋布,其中摆放出的 “仿真乳房”、“仿真阳具”及“整蛊”等玩具应有尽有,令过路行人为之侧目。

  据店主介绍,出售此类玩具比文具赚钱。“批发价人民币5至10元,销路不错。”她坦言,购买这些玩具的多为中小学生,以男性居多,并认为对孩子“影响”不大。

  “愚人节、万圣节等西方节日的日益盛行,在很大程度上给予此类玩具生存空间。”西安三十九中学的张老师告诉记者,有的孩子甚至认为不会“搞怪”是很土气的。他还透露,不少孩子追求个性张扬、新鲜刺激,老师在上课时间没收的暴力、黄色玩具可谓千奇百怪,让人瞠目结舌。

  “这不是中国性教育的进步,而是无良商家只顾挣钱的后果。”肖女士的儿子今年读小学三年级,谈起孩子迷恋此类玩具时很生气。肖女士说,孩子的心智尚未成熟、正处于懵懂阶段,“性器官”、“整蛊”类玩具不仅不安全,而且会对孩子的心理产生不良影响。

  西安教育学会会长许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中小学生购买仿真性玩具,多是满足一种好奇心理,然而一旦痴迷易形成青少年心理疾病,对他们的心理、生理的正常发育会形成损害。

  来自陕西省消费者协会的资料显示,从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此类模型玩具在法律上并无禁止性规定。中国虽然对玩具制定了严格的标准,但仅仅局限在质量和安全层面上,对玩具所承载的精神内容却没有相关法规来规范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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