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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脑、保健品、玉手镯……宅急送三名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要么用砖头代替重新包装后送回公司,货物卖掉赚钱,要么来个偷梁换柱,再以客户拒收或联系不到为由占为己有。前日,三员工以职务侵占罪均被通州法院判刑。 调包物品近4万元 孙某等三名宅急送员工均25岁,打小就在河北某村一起长大。 2011年1月14日,孙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宅急送公司错发的一包裹打开,将其中1部手机(价值3750元)用砖块替换并占为己有,后将包裹封好发往宅急送公司。 同年3月27日,孙某又伙同同事马某、宗某,私自将一包裹打开,将其中的7部手机(价值25000余元)用砖块替换后占为己有,再将包裹封好送至收货方。 之后,三人又将客户的电脑、保健品、耐克鞋、玉手镯占为己有,然后放进相同劣质物品封好包裹后,以未联系到客户或者客户拒收为由推脱,或者直接将包裹封好,送回公司。孙某等3人在3个多月的时间调包的物品总价值近4万元。 称被罚款后报复公司 案件审理时,孙某称在公司任职7年,多次受到表彰,还因此升任经理。但由于工作交接混乱,公司管理上存在漏洞,加之货物爆仓、人手紧缺,很多货品因此丢失。 他称,他作为经理曾先后被罚款数千元,可他的保底工资每月才2800元,被罚款后业务提成无从谈起,生活难以为继,为此才和两名同乡合谋调包货品。 以为调包后公司难调查 当被法官问到“调包货物会不会担心被客户或公司追责”时,孙某回答,很多客户收到货品后都是直接签收,不会查看物品。“等事后发现货品被调包了投诉至公司时,公司也不会直接怀疑到快递员,因为货物快递要经过铁路运输或空运、仓储等诸多环节,调查起来十分复杂。” 判决书显示,此事案发,是因为一名客户收到砖头后报警。 3月15日,通州法院宣判此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判处马某、宗某有期徒刑2年。帮助销赃的邢某也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记者 张玉学 通讯员 窦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