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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列出2012年市办实事时间表。新低保标准7月正式实施,6月底前保障房全部开工建设,8月底前配齐600辆专用校车,6月底前发放500元住院分娩补助,6月底前基本殡葬实现免费……一系列有关民生的利好都有了“盼头”。 新标准7月实施 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20元提高到4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604元提高到3000元,由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其他责任单位有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各区市政府。财政投入4.28亿元。 3月底前,制定我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4月份,出台提高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有关文件。 7月1日正式实施。 11月底验收15处 支持市区新建改造农贸市场15处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财政投入0.2245亿元,对15处农贸市场的内部环境和经营设施等进行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和升级改造。 11月底前,完成检查验收。 6月底前全开工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主要负责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实事财政投入7.2亿元,在市内七区及高新区建筹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8000套。3月底前,确定规划方案。4月底前,确定项目建设主体。 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在市内七区及高新区建筹经济适用住房5000套。3月底前,确定规划方案。 4月底前,确定项目建设主体。 6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 8月底前全配齐 投入0.94亿元对全市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小学和初中配置600辆专用校车实施政府补贴,完成600辆专用校车的配置任务。3月底前,累计完成校车配置150辆。 6月底前,累计完成校车配置300辆。 8月底前,累计完成校车配置600辆。 经费11月底前到位 投入0.95亿元建立公办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幼儿园、村(社区)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市本级和各区(市)按照650元/生/年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前,生均公用经费和剩余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全部按标准拨付到位。 6月底前发补助金 对妇女住院分娩实施补助由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实事投入0.37亿元,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具有我市户籍的育龄妇女及在我市连续居住并接受居住地计生服务管理1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住所(含租赁)的流入育龄妇女,在定点助产机构分娩,给予500元住院分娩补助。 6月底前,开始发放补助金,并完成2012年1月1日以来符合条件的人员补助金的补发工作。 民政局负责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实事投入0.85亿元,6月底前,正式实施全市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 10月份主体施工 全市新建9处敬老院的实事投入1.568亿元,三区五市各建1处集农村五保供养、优抚保障、城镇“三无”人员供养、孤儿养育、救助管理、社会养老功能于一体化的规模化、规范化敬老院(社会福利院)。 三区五市新建敬老院 (社会福利院)3月底前完成新建养老院选址、可研报告、规划设计方案编制等工作。 10月份起,开始项目主体工程施工。 4月实施新标准 投入11.1亿元,2012年将新农合的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0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75%以上,门诊补偿比达到35%以上。全面提高农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保障病种扩大到9种,重大疾病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5%。 4月1日起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