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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严查驾校高收费租车180/时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3-15 06:49:07

  针对有青岛市民反映部分驾校擅自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市物价局昨天再次重申,驾驶员培训收费目前仍执行现行价格政策,实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基准价格和上浮不得超过20%的规定。对培训机构违反价格政策的,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据介绍,驾驶员培训价格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基准价格的20%。学员中途退学的,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标准扣除培训费用后,办理退费手续。已完成培训内容、培训学时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学员,自愿再次参加同一培训机构培训的,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收费标准的50%。国家规定的培训教材按定价收取。另外,学员在惜福镇驾驶员电子路考场训练的,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使用电子路考场训练收费标准为小型车每车每小时180元,大型车每车每小时220元,此费用不能强制收取,也不能与其他费用捆绑收取。学员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还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缴纳考试费700元和驾驶证工本费10元。

  市物价局将于近期开展专项检查。市民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市物价局将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记者 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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